【国际能源网 讯】10月26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省级遴选企业结果的公告 》(下称《公告》)。
根据《公告》,入选的光伏企业主要有9家。包括: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文如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
新能源省级遴选企业结果的公告
2020年10月21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委托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昆明、昭通、曲靖、楚雄、红河、文山6个州市上报的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初选投资企业进行了省级遴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告。
入选风电企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入选光伏发电企业: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