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讯,广州市番禺区城市运行指挥中心于2020年9月28日发布《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番运行通[2020]422号),通知要求区属各相关单位要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以做好番禺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具体通知要点如下:
1.违法建设一律不得入网。通知要求番禺区供电局不得为违法建设的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入网服务,区发改局不得为违法建设的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登记。各镇和街道办要加强巡查,对已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违法建设,由番禺供电局对其光伏项目停止提供入网服务,后由城管部门对有关设施拆除。
2.规范建设,避免影响城市景观。居民及商业分布式光伏系统的构筑物、支架等不得超过1.2米或女儿墙高度(两者取其高度最低值),而且不能围边。特别是主干道沿线周边可视范围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需征求城管部门意见。各镇和街道办要加强辖区内主次干道沿线环境巡查,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责令整改,番禺供电局予以配合。
某光伏系统专家向记者表示,如果按照上述通知要求“水泥屋顶限高1.2米或女儿墙高度(两者取其高度最低值)”,那么大部分水泥屋顶将无法正常安装,也更容易出现电力安全事故,这将大大降低用户安装光伏的积极性,遏制当地光伏发电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与国家鼓励居民和工商业用户安装光伏发电系统、使用清洁能源的政策是背道而驰的。而通知中提到“主干道沿线周边可视范围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需征求城管部门意见”更令人费解,意思是该区域安装光伏会有碍观瞻,故意让城管部门来卡住申请安装光伏用户的脖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