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自愿披露与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持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在大丰港开发区辖区内投资新建光伏组件项目,主要为年产能10GW 高效光伏组件及光伏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项目总投资不超过 25 亿元,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3 亿元,首期到帐资本金不少于注册资本金的 20%。
总建筑面积约 150000 平方米(最终以实际产权证书载明面积为准),投资强度不低于 280 万元/亩。项目建设周期约 18 个月,一次性建成。
天合光能因项目建设需要,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在甲方辖区内征用土地 450亩。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上海港路以东和通港大道以南交界处。
根据天合光能战略规划,公司在 2021 年底光伏组件产能规划不低于 50GW,本次投资是实现公司上述战略规划的重要举措,借助大丰港开发区当地的政策及产业配套优势,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高效光伏组件领域的规模优势和成本优势,有利于公司抢抓产品市场发展机遇,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项目投产满产后,预计实现销售收入约 135 亿元/年(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公司预测 2021-2022 年光伏组件价格含税约 1.3-1.4 元/W 左右,据此测算,项目满产预计实现销售收入 135 亿元左右。该数据为初步预测数,不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