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可再生能源趋势越发明显的情况下,日本横滨市率先开始了以可在生能源为主的城市能源项目。
此建设包涵横滨市与其他12个可再生能源丰富的地区与地方,由自治体主导进行当地的可再生能源进行调节。
横滨作为日本的能源消耗大城市,率先进行能源结构的改革,将为未来城市能源发展提供宝贵的意见与经验。
同时继横滨之后,东京都内的世田谷区、目黑区、港区等其他自治体也纷纷表态开始建设发展自己的可再生能源系统。
对于现在日本大城市的自治体来说,可再生能源的全面导入在根本上还存在着些许问题。
至今为止有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皆是一句日本的「地球暖化对策」所设立的,次对策在设立时并没有完全考虑到大都市内密集的拥办公区及可用土地较少等问题。
所以在实际实施方面,自治体往往处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状态。
哥本哈根的风力发电
目前全世界的“环保之都”哥本哈根预计将与2025年成为全世界第一个“碳中和”城市。
所谓“碳中和”指的是二氧化碳的排放与吸收始终处于平衡域值,并相互抵消的状态。
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哥本哈根需要联合当地的能源公司在都市内设立超过100台以上的风力发电设备。
但是在施工调查时人们发现,哥本哈根市内的可设置土地面积最多只能建设14台风力发电设备。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18年哥本哈根开始筹划在郊外建设剩余需要的风力发电设备。
最终,2018年全年在郊区累计建设了37台风力(114MW)发电设备。
同时哥本哈根市还考虑将来在海上建设新增的“发电设备”。事实证明哥本哈根的这种能源调节方式是可行并值得借鉴的。
活用当地的资源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创造价值,同样也是回馈当地社会的一种方式。因此在当地能源建设方面,由当地的本土化公司或自治体来主导更能获得当地的认同与支持。
说实话目前日本在这方面做的并不是很好,考虑到财政与人才方面的问题,目前在日本进行可再生能源开发的都是一些大规模企业。
根据日本国内针对大规模太阳能发电站的调查研究显示,目前日本有超过65%的发电基地与78%的输出基地建由非本地运营商建设。
本地运营商建设仅有非本地运营商一半的建设规模。其中非本地运营商又主要由东京的大资金企业所构成。
地区本土的可再生能源建设
2017年9月在日本的京都府宮津市,由当地整合联合当地企业出资,共同建设了一个容量超过5MW的太阳能发电站。
从2015年宮津市联合当地的企业,在经济产业省的资助下对可再生能源商业化的研究。据了解当地的知名企业与金融机构都有参与到本次商业调查。
再经过长达两年的调查与预算推演后,该发电项目正式启动。此次项目对于对应的开发地区来说同样是一件好事。
开发地区之一的由良地区在几十年来因为地理位置,人口稀疏等原因,土地资源一直没有得到良好的开发。
并且在该地区经常会出现以野猪为首的动物危害。在进行太阳能项目建设后不但该地区的闲置土地得到了开发,野兽所带来的破坏及损失也随之减少。
另一方面,尽管在该地区进行商业开发收益较低。但是通过解决当地的问题,当地企业与当地居民其实达成了隐性的双赢状态。
此外,该项目属于运行商与当地居民、行政部门联合开发的项目,在进行开发时因为当地居民的实际参与,可以更大程度上的满足当地人的需求。
事实上这个项目的成功也恰好证明,在规划及进行可再生能源开发时,确认当地居民需求、保持密切关系与合作,是项目成功及长久运行的关键。
2017年项目的成功直接促进了当地下一个太阳能项目的诞生。2019年当地又进行了第二个太阳能项目的建设,可以说该项目能够顺利开展,路离不开2017年项目的成功建设。
地区本土的收益
在地区进行可再生能源开发后,考虑到资本回收问题。其中一种回收方法是开发商将建设项目的股权出售给当地居民。
事实上在美国与欧洲,此种做法已经相当普及。特别是在瑞典政府还有强制居民购买并持有可再生能源设置股权的法律。
在一些能源建设中,类似地热发电。所有的风险往往都只集中在项目的初期筹资阶段,而如果在初期无法解决资金问题,那么该项目毫无疑问将会终止。
这种做法可以让相关开发商回收资金并用于下一次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他不仅仅是提高了资本的效率,同时也为当地的居民带来了额外的资产收益。
目前为止,有许多非地区性的公司还把可再生能源开发的利润捐给地方政府。
而这笔资金又将以别的形式再次返还给当地的居民。这样一来,当地居民就能在受益的同时,以较少的资本及较低的风险参与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
在可再生能源开发中,需求、产出、居民、开发商、地区、政府等关系复杂交错。
对于开发拉说理清项目的关系,达成共赢状态是最佳选择。虽然这样做将耗费大量的时间与资源。
但是想要当可持续发展的可再生能源产业走到我们身边,这些都是并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