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8月24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浮镇新南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批复》(以下简称“文件”)。
文件指出,罗浮镇新南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60.45KW,总投资预算36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兴宁市罗浮镇新南村新南小学教学楼楼顶,总面积约331平方米。
详情如下: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浮镇新南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批复
兴发改〔2020〕101号
一、为贯彻我市精准扶贫的精神,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现同意你单位实施罗浮镇新南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481-44-01-048542。
二、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利用兴宁市罗浮镇新南村新南小学教学楼楼顶,总面积约331平方米,建设规模为60.45KW。主要设备包括:310W中国英利太阳能组件单晶195片A级、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并网系统等。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预计年均发电量约8.7万度。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预算为3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精准扶贫专项资金解决。
四、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办理项目报建、施工等相关手续。请建设单位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原则上不再调整投资规模。接文后,请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