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华能甘肃金川区西坡二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无功补偿系统(SVG)设备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8-300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金川区西坡二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无功补偿系统(SVG)设备预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金川区西坡二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无功补偿系统(SVG)设备预招标项目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并网容量50MW,光伏场区安装组件容量60.0371MW,光伏电站由16个光伏逆变单元组成,每3150kW光伏组件为一个子系统,逆变器输出的交流电经升压变压器升至35kV;通过高压电缆汇流到35kV配电室,光伏场区以4回35kV直埋电缆接入已建110kV升压站35kV侧Ⅱ段母线,35kV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与一期工程共用送出通道,与一期工程共用送出通道,接入电网。
主变35kV侧装设一组容量为15MVar的SVG(全容量)。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内容为:本工程在升压站安装一套SVG直挂式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该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由静止无功发生器SVG、连接电抗器、SVG本体保护测控装置、SVG工控机后台、冷却装置等等组成。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以35kV或110kV母线(两种中的一种,并可以随时切换)无功功率及母线电压作为控制目标,与一期SVG设备联动工作,现电站一期已安装VQC后台控制(上海思源清能),二期SVG通讯接口接入一期VQC平台,实现无功动态分配。跟踪电网电能质量变化,并根据变化情况可自动调节无功输出,实现电站在任意负荷下的高功率因数运行。
2.3 交货期限:计划自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以项目公司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内包含生产无功补偿系统(SVG)设备。
3.2.2 业绩要求:至少3年内有2个新能源项目全封闭水冷散热方式无功补偿装置工程业绩,提供运行证明(内部合同无效); 附带合同文本(包括合同封面、技术协议、供货范围、签字页等), 需提供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合同复印件和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合同复印件包括签字页、分项报价表、签订时间、散热方式,请提供与招标要求相关的合同业绩,无法判断冷却类型的合同不计入业绩数量;)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8月5日09:00时至2020年8月12日17:00时,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7日10:00时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7日10:00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安丽娜
电 话:0935-83297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白虹
电 话:400-010-1086转8306
电子邮件:hnzbqh@163.com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