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光伏电站运营情况
1、2020年第二季度光伏电站运营情况
注: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2、2020年光伏电站累计发电量、上网电量和结算电量 :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