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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部委光伏行业相关政策

日期:2020-08-05    来源:光伏商讯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20
08/05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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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行业 光伏发电 光伏政策

部委信息:

住建部等13部门: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28日消息,为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建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产业基础、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建筑安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能源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大幅下降,环境保护效应显著。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

到203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

《意见》还明确七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信息化水平、培育产业体系、积极推行绿色建造、开放拓展应用场景、创新行业监管与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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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挖掘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技术融合创新的典型应用场景,提炼推广网络安全最佳实践和解决方案,提升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水平,强化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

  此次试点示范重点方向包括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类、网络安全公共服务类和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类三大类,试点项目应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可推广性。《通知》指出,工信部将优先推荐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龙头企业复工复产、产业链供应链护链保供、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有优势的项目。

  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方面,《通知》重点关注5G网络、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10个领域的安全问题。在5G网络方面,要针对网络安全需求,形成威胁监测、风险识别、安全防御、安全检测等方面的安全解决方案;工业互联网方面,应围绕装备、电子信息、原材料、消费品、石化、能源等重点生产制造领域,结合工业互联网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典型应用场景网络安全需求,开发网络、平台、工控设备、工业App、工业数据等方面的安全解决方案;大数据方面,要重点开发数据资产识别、数据加密、数据脱敏、泄露追溯等方面的解决方案。

  另外,人工智能方面,可以结合智能机器人、智能语音交互、视频图像身份识别、影像辅助诊断、无人机等典型应用场景网络安全需求,开发人工智能数据、算法、平台、应用服务、高级威胁预警、网络行为溯源分析等安全解决方案;区块链安全方面,重点关注身份验证、安全存储、数据共享流通、区块链基础设施安全监测、防护、测试验证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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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更好地体现当前基金宗旨和基金管理中心改革要求,我们起草了《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8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ifid1cf@mof.gov.cn或tuyi@cdmfund.org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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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税总函〔2020〕138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省(市)税务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税收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作用,税务总局决定进一步推出以下10项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税收征管服务措施:

一、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推动长三角区域税收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打造税收“服务共同体”“征管共同体”和“信息共同体”。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大长三角区域税收经济联合分析力度。根据区域产业布局,拓展产业链、供应链分析,为长三角区域企业实现产供销上下游精准对接提供支持。

二、深化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将长三角区域部分城市列入首批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范围。进一步提升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加大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广力度。

三、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进一步简并征期,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按次申报的除外)、土地增值税等四个税种统一按季申报。纳税人在申报上述四个税种和企业所得税时,可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种综合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四、探索推进纳税申报预填服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系统自动归集纳税人发票开具、房产及土地税源等数据,自动判断应申报税种,自动推送预填数据,由纳税人确认后一次完成各税种申报。

五、简化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流程。对除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D级以外的纳税人,在软件产品、动漫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型墙体材料、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风力发电、管道运输服务、飞机维修劳务、铂金交易、黄金交易、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等11项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中,简并报送资料,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六、加快土地增值税免税优惠办理。对除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D级以外的纳税人,推进土地增值税免税事项办理环节的简并,进一步优化办理方式,减少资料报送,促进纳税人更快享受免税优惠。

七、推进服务贸易对外付汇便利化。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对外支付流程,在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的基础上,推进税务备案信息与银行间同步共享,更好满足纳税人异地付汇业务需要。

八、统筹开展税收风险管理。依托税务总局云平台大数据等数据资源,实现长三角区域涉税风险信息和风险模型共享。统筹跨区域风险管理任务,避免对区域内跨省经营企业的重复检查。

九、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税务总局其他文件明确规定由各省(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执行标准的税收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协调在长三角区域统一执行标准。

十、构建统一的税收执法清单体系。将长三角区域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与长三角区域通办涉税事项清单、“一网通办”任务清单相衔接,构建长三角区域统一的税收执法清单体系。

以上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牵头,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省(市)税务局共同抓好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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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明确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近日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博览财经首席经济学家李宏图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细则》的出台有助于制造企业降低成本,让产业更好发展,从而提升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及创新能力。

 据悉,《细则》将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也会适时调整。

《细则》明确,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存在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具有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具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有关要求。

《细则》还明确,《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增加及保留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目录规定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增加及保留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应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增加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为国内已能生产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

从以上类别可以看出,《细则》实施后,意味着以电子信息、计算机、材料等高新技术为核心的高端制造企业可得到税收方面的支持,有助于这类企业推动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

官员讲话:

●科技部:让高新区成为科技型企业栖息地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支持高新区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近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要让高新区成为科技型企业的栖息地,用更好的服务帮助企业更快成长。

徐南平介绍,《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国家对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赋予了新的使命和新的定位。徐南平表示,这次国务院文件明确提出,高新区要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这是给高新区在新时代的新定位,也是高新区未来的历史性责任,要承担起为国家创新发展探路、高质量发展探路的重大责任。

“今后高新区发展得好不好,就看两个指标:创新驱动是否能够作示范,一个地区的高新区是不是在创新驱动发展上做得最好,能够有别人学习的经验和模式;在高质量发展上,是不是走在前列,这是判断高新区做得好与不好的一个根本性指标。” 徐南平表示。

徐南平介绍,到2019年底,国家高新区聚集了8.1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的35.9%;科技型中小企业5.1万家,占国家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的33.6%。

“高新区在体制机制上的探索是最大的贡献之一,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从经济角度来说,国家高新区从无到有,2019年国家高新区的GDP占全国GDP的12.3%,税收大概占11.8%,成为国家整体经济的一个重要战略支撑。” 徐南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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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俊:“服贸会”将为全国恢复经贸活动树立信心    

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服贸会)将于9月上旬在北京举办。从8月4日举办的境外商协会和外资企业推介会上获悉,服贸会为参展参会展客商提供多项优惠政策,将免费提供线上参展服务、线上供需对接服务等,并为线下优秀论坛会议活动提供相应奖励政策。

充分考虑全球疫情,本届服贸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境外嘉宾和展客商以线上参展参会为主,境内各类主体以线下参展参会为主。在全力筹备好线下服贸会的同时,打造覆盖展览展示、论坛会议、洽谈签约、运营管理的全流程、全场景线上展会平台,目前已全面上线,为线下办会提供服务、线上办会提供支撑。

李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它(服贸会)的定义是,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服务交易。居民既包括自然人(即个人),也包括企业法人,也就是中国个人和中国的企业与外国的个人和外国的企业之间相互进行的服务交易。所以,服务贸易是以居民和非居民作为判定的标准,而不是以跨越国境或者跨越关境为判定的标准,这和货物贸易有非常大的区别。

本届服贸会有何看点?

李俊:第一,本届参展商多。把以前举办的一些在业内比较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展会纳入进来,壮大了服贸会的规模。

第二,参展的质量更高。本届服贸会建立了“1+8+N”展会新模式,其中的8个专题展包括5G通信服务、服务机器人等新模式、新业态,展会将更加好看、好玩。

第三,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下办展的优势是交流更加直接,传播力更广。比如开国际论坛时,可以邀请更多重量级嘉宾参与线上讨论,而不局限于面对面的交流,真正实现了全球展会。

本届服贸会将实现“365天永不落幕”,把固定几天的展会演变成一个产业。展会结束后,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持续进行交易、项目落地、产业培育。尤其是结合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使更多项目能够落到北京或落到中国,把中国的服务产业做大做强。

地方政策:

●广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年)发布

   7月30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广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年)》。到2022年,完成氢能产业链关键企业布局,落实一批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推动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及示范应用。环卫领域新增、更换车辆中燃料电池汽车占比不低于 10%;公交、物流、工程服务、仓储、港口等领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不低于 3000辆;燃料电池乘用车在公务用车、出租车、共享租赁等领域示范应用达到百辆级规模。氢能及燃料电池在电力、热力等领域实现示范应用。建设绿色氢电综合调峰示范应用电站 1 座,建成加氢站不少于 30 座。氢能产业实现产值预计200 亿元以上。

  到2025年,初步建成广州氢能枢纽、产业集聚中心和比较完整的氢能产业链,形成氢能装备自主设计与制造能力,一些氢能产业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初步实现规模化应用,建成检测检验环境、科技产业创新服务平台,氢能基础设施布局、产业配套比较完善,形成粤港澳大湾区氢能运营中心。培育广州氢能及燃料电池相关企业超过 100 家,其中年营业收入突破 50 亿元的 1—2家。公交、环卫领域燃料电池汽车占比不低于 30%,燃料电池乘用车实现千辆级规模的商业化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在物流、仓储、港口等领域实现商业化应用。氢能及燃料电池在电力、热力等领域实现小规模应用,在轨道交通、船舶、航空实现示范应用。建设绿色氢电综合调峰电站 4 座,建成加氢站不少于 50 座。氢能产业实现产值预计 600 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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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市监规〔2020〕4号

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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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信厅印发《河北省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对河北省发展大数据产业提出目标任务,明确指出实施大数据产业聚集发展行动,加快河北省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为加快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和应用,行动计划提出建设工业、农业、教育、交通、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六大行业大数据中心。

其中,工业大数据中心。在钢铁、装备、食品等传统优势行业,培育一批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推进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与工业互联网企业对接,培育面向行业和产业集群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布局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制造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聚集发展。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汇聚工业数据,支撑产业监测分析,赋能企业创新发展,提升行业安全运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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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从2020年起,对于超国家建设规模核准、备案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盟市,将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取消所在盟市下一年度的项目竞争性配置或安排国家建设规模的资格,给企业造成的投资损失由各盟市自行承担。

通知指出,随着行政审批权限的下放,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风电、光伏发电规划执行不严格,核准、备案管理不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推动自治区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通知表示:进一步强化规划目标引导和约束,合理布局和有序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展。原则上重点在荒漠地区、边境沿线、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等地布局风电、光伏电站,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布局新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从2020年起,对于超国家建设规模核准、备案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盟市,将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取消所在盟市下一年度的项目竞争性配置或安排国家建设规模的资格,给企业造成的投资损失由各盟市自行承担。

“十三五”规划期间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的项目,原则上要在2020年底建成并网;对于不具备建设条件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项目,应及时予以清理和废止,及时腾出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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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武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资源能源项目清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衡水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清理规范资源能源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0】137号)的通知》(衡发改能源【2020】57号)要求,对开发风电、光电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及在建的风电、光电项目进行摸底梳理。现将项目清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清理光伏发电项目。武邑庆隆新能源有限公司计划在韩庄镇建设的的普通光伏电站,计划开发容量2万千瓦,虽然列入了省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计划(冀发改能源【2019】986号),但是因占用一般农田较多,对财政的贡献率比工业项目低,经研究决定不再建设,2020年2月18日上报省市发改委。

二、清理风电项目。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计划在桥头镇、审坡镇、赵桥镇、韩庄镇等4个乡镇建设的的风电项目,协议开发容量30万千瓦,县政府与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风资源开发框架协议,但未列入市政府正式签署的重大战略合作协议,未经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呈报的其他协议依法协商解除。该项目不符合上级风电开发精神,经研究决定予以清理,2020年2月18日上报省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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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能源充电桩建设有新规

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四川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四川省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该省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编制、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均提出严格要求。

在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方面,《办法》要求该省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流量较大或距离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较远的高速公路出口,应布点建设快充站。要求整合国省道沿线充电基础设施资源,逐步发展国省道沿线快充站网络。要求该省交通枢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等市政项目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

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办法》对建设施工单位、产品、建设流程等均提出要求。要求该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级别的机电安装、承装(修、试)五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相关要求,提供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型式试验报告。要求充电设施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充电设施专项规划、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有关要求。

《办法》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营和使用也提出了相应规范。要求运营企业必须经过省内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或充电服务;必须具备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制度,保证设施运营安全;必须拥有企业级运营监测管理平台,能够对充电设施运行、运维、安全风险实施监测和预警,并与省级平台实现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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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对草原上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限期退出

日前从乌兰察布市委召开的四届九次全会上获悉,该市制定《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书写新时代乌兰察布发展新篇章的实施意见》,将对草原上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限期退出。

乌兰察布市草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63.4%,是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实施意见》提出,要培育发展绿色经济,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要严格落实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遵循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和破坏,加强草原资源用途管制,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新上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已经批准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限期退出。加大退耕还草力度,严禁乱开垦草原建设饲草料地,牧区所有耕地要列出计划、逐年退出;科学合理发展饲草产业,利用3—5年时间恢复草地植被。后山地区生态建设要减少乔木种植,严格限制在不适宜种树的典型草原、草甸草原和干旱少雨的荒漠草原植树造林。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轮牧、休牧制度,从根本上解决草原超载过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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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公用和专用直流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补贴

7月28日,重庆市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重庆市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重庆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将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对全市范围内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公用和专用直流充电设施给予4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对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非经营性专用交流充电设施给予1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

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驾考(驾培)车、公交车、公务用车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鼓励生产企业出台相关促销政策,引导个人用户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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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将废止一批核准(备案)后不能按时间节点开工建设的风电、光伏项目

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发文将废止一批核准(备案)后不能按时间节点开工建设的项目,为后续项目腾出发展空间,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经济发展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为全面掌握和梳理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信息,废止一批核准(备案)后不能按时间节点开工建设的项目,为后续项目腾出发展空间,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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