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切实解决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问题,玉龙县因地制宜,结合资源优势和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政策,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动贫困村委会村集体经济发展。2019年,全县投入1064万元扶贫产业资金,建设100KW村级光伏电站19座,总装机容量1900KW,覆盖全县9个乡镇19个贫困村。该项目于2019年12月建成并网发电,电价由省级统一与南方电网协商后以0.75元/度回购,其中,南方电网以0.33元/度出资回购,国家新能源补助0.42元/度。
截至2020年4月,全县19个光伏扶贫项目累计发电99.79万kwh,实现村集体收入69.94万元。村级光伏扶贫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扣除各项税费、运维费、电站用电支出等费用后,通过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奖励补助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等方式,实现60%以上收益用于贫困户直接增收。
玉龙县明确,2020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对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群众和因疫致贫返贫群众、“无业可扶、无力脱贫”深度贫困户予以补助补贴。在利用光伏扶贫收益设置公益岗位中,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工资标准按照每人500元/月执行;对参与村内生产设施维护、道路维护、环境卫生整治等公益性事业人员,按照50元/工的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