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海原尖尖山30MWp光伏复合项目光伏厂区(不含光伏组件采购)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SZBGG2020070198号
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北方大区2020年度第8-1批集中招标华润海原尖尖山30MWp光伏复合项目光伏厂区(不含光伏组件采购)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宁夏中卫市海原县
项目规模:30MWp光伏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4003920GZ0001P1
项目名称:华润海原尖尖山30MWp光伏复合项目
标段名称:光伏厂区(不含光伏组件采购)EPC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建造,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集电线路(主要包括光伏方阵汇集线路至新建110kV升压站内35kV开关柜内)、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2.上述区域的工程建筑安装、光伏组件安装前检测及实验室送检、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安全防护设施、标识标牌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
3.设备材料采购(除光伏组件外)、设备监造、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4.与本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土地复垦、地震安评、临时占用林地恢复、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除光伏场区租地以外的所有征占地、地上附着物清理补偿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民事协调等工作。
5.建设期工程保险;
6.工程验收(含消防、电网、并网手续办理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EPC单位进场 2020年9月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初步设计评审 2020年9月15日
动工 2020年9月20日
光伏场基础 2020年9月25日
集电线路 2020年10月5日
尖尖山升压站改造 2020年10月10日
首批组件并网 2020年12月10日
全容量并网发电 2020年12月15日
竣工验收 2021年5月30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非联合体投标,应同时具有如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含新能源发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投标,应同时具有如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含新能源发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3个单体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EPC或PC总承包类似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
3.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个已建成的光伏电站EPC或PC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同时期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2)设总资格:
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个光伏电站设总工作业绩。
4.安全要求: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县级以上政府或行业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负主要责任的)。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为履行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两个具有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予以明确,根据协议规定承担某一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相关投标均无效。
(8)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20年07月22日- 2020年07月29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1.购买招标文件
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进行以下操作:
投标人登录→业务管理→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购买招标文件菜单下选择相应 标段→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之后下载招标文件。详见网站帮助中心下的平台手册。
2.支付方式:在线支付。
3.购买招标文件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电子发票在支付成功后自动生成,可以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也可登录后在“业务管理-费用与发票”菜单下载。
(请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招标补充澄清发布信息。支付投标保证金请特别留意保证金账号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汇入错误的账号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并否决投标。)
四、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20/08/12 09:00:00(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截标/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网上开标大厅(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政府北街农村信用社四楼
联系人:王玉
电 话:17609571819
招标代理机构: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3层01单元
联系人:罗火仙
电 话:0755-82668888-3455
六、重要说明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需采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地址: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755-36994788转2。
3.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请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
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支付投标保证金请特别留意保证金账号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汇入错误的账号将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
6.未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