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0-07-30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100MW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00MW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大庆市经开区。
2.2 服务内容:包括大庆市经开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具体含:编制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包括系统一次部分及系统二次部分,一次部分包括明确光伏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接入系统方案(包括具体接入系统变电站名称、位置,出线电压等级、出线方向、回路数量和导线截面等),提出并网升压站电气主接线及有关设备参数要求;二次部分提出系统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调试自动化子站设备、电能计量装置及电能远方终端、通信系统的接入系统内容);完成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参加接入系统设计评审会议,解答参会评审专家问题,直至取得电网公司相关部门最终接入系统评审意见书。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1) 电力系统现况及光伏电站概述;
(2) 电网发展规划;
(3) 光伏发电站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4) 接入系统方案;
(5) 推荐方案的电气系统计算;
(6) 并网点升压站主接线及有关电气设备参数要求;
(7) 接入系统电压、无功补偿及电能质量专题研究;
(8)主要结论及推荐意见;
(9)系统继电保护;
(10)系统安装稳定控制;
(11)调度自动化;
(12)电能量计量系统及远方终端;
(13)电能质量监测;
(14)系统通信
(15)投资估算
(16)主要部分附图(如电网地理图、光伏发电站建成后电网地理接线图、光伏电站接入系统方案比较图、推荐方案典型运行方式潮流图及短路电流计算表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具有火电、其他(新能源)行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06.01-2020.05.30)至少三项20MWp及以上光伏或50MW风电接入系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名称、设计范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还需提供合同甲方联系人及电话,未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电话无法接通等情况均视为无效业绩)。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有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提供近三年(2017.06.01-2020.05.30)至少两项20MWp及以上光伏或50MW风电接入系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名称、设计范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还需提供合同甲方联系人及电话,未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电话无法接通等情况均视为无效业绩)。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7月7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7月1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