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电价交叉补贴对帮扶居民生活、“三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其已成为影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营商环境改善的重要因素,亟待解决。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石玉东表示,解决电价交叉补贴问题刻不容缓。
首先,工商业用户用电负担重,影响企业竞争能力。我国工商业电价平均每千瓦时0.64元,居民电价0.54元,居民电价仅为工商业的0.8倍。如取消电价交叉补贴,按照国际平均1.7倍比价计算,居民电价将提高到0.84元,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能够降低7.6分钱,将极大减轻企业成本负担。
其次,电价交叉补贴规模大,影响电改推进。国家政策已明确要求,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但实际执行中,因居民、农业用电享受电价交叉补贴规模庞大,为保障交叉补贴资金来源,需从高价工商业用户和低价水电、跨区购电等多方面筹集资金,这使各地低价水电、跨区购电不能向市场全面放开,影响整个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第三,工商业企业因承担电价交叉补贴导致生产要素价格偏高,制约企业产品服务竞争力,而居民电价偏低导致用电过度消费,使稀缺的电力资源配置处于扭曲和低效状态。从社会福利来看,工商业企业为确保自身利益,会将所负担的交叉补贴以“加价”形式转嫁给下游消费者,降低消费者购买力,实际上是社会整体福利的损失。
因此,解决电价交叉补贴问题已势在必行,应当引起各方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深化电改的重要内容,逐步研究解决。
第一,明确配套政策,以电改“9号文”为指导研究解决电价交叉补贴矛盾的实施方案。“9号文”要求,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过渡阶段,电价交叉补贴由电网企业申报,通过输配电价回收。建议尽快明确具体实施方式和时间进度,加快推动政策落地。
第二,统筹配置资源,发挥电网服务平台作用,稳定交叉补贴资金来源。做好输配电价改革与全面放开经营性发用电计划的衔接,授权电网企业按照政府定价,采购相应的低价水电、跨区外来电等,保障过渡阶段以及将来必要的交叉补贴资金来源。
第三,研究建立机制,逐步解决电价交叉补贴矛盾,为工商业企业减负。在不扩大补贴规模的基础上,理清电价交叉补贴总水平。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在保障大多数居民一档基础用电价格的前提下,提高第二、三档电价标准,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工商业对居民的电价交叉补贴。建立与用电负荷率相关联的电价机制,充分发挥价格信号作用,科学引导电力投资、建设以及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