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13日国务院扶贫办召开的光伏扶贫工作视频调度会上,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赵辉作交流发言,介绍了内蒙古光伏扶贫工作做法和经验。
内蒙古自治区光伏扶贫工作2016年启动,现已建成并网164.7万千瓦。461座光伏扶贫电站全部纳入国家财政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范围,涉及11个盟市43个贫困旗县。每年预期收益约5.2亿元,可带动2187个建档立卡贫困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年增加12-25万元,持续收益20年,通过壮大贫困嘎查村集体经济,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
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信息监测工作进度,截至2020年4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430座村级电站全部完成信息监测数据接入工作,接入率为100%,共计接入逆变器7582个、设备平均发电能力109.8%。2020年第一季度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405小时,高于全国平均248小时的63.61%。实现对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营、维护等方面的监测和管理,全面掌握电站运行及发电收益情况,为各级能源和扶贫部门提供光伏扶贫工作管理服务和技术支撑,提高光伏扶贫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决策水平。
光伏扶贫是产业扶贫的重要抓手,已成为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重要渠道之一。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扶贫,开展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今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鼓励贫困户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今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累计实现5666.53万元,设置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吸纳贫困人口就业13832人,已发放岗位工资887.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