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邯郸无光伏指标,张家口、承德消化存量
1、邯郸2020年不再申报风电、光伏项目
根据一份河北省邯郸市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河北省邯郸市2020年不再申报风电光电项目。
会议明确,科学布局新能源发展,2020年不再申报风电光电项目,要进一步研究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积极发展抽水蓄能电站、生物质发电、生物质制气等新能源项目,持续优化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
会议还称,要深入贯彻党中央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控制影响邯郸市生态环境的风电光电项目,要依法依规处置在建项目,已开工的风电光电项目要确保按期建成,未开工的要依法依规、鼓励支持有序退出,东部县(区)原则上禁止新上风电项目。
2、张家口、承德不新增平价项目
4月1日,河北发改委下发《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张家口、承德两市,主要考虑既有项目,不再新申报项目。
二、陕西:榆林暂停风电光伏项目申报,消化存量
3月26日,榆林发改委发布《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详见:陕西榆林暂停新项目申报,废止存量未开工项目!)
1)暂停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包括神木市、府谷县),重点加快推进存量项目建设。
2)纳入2019年平价和竞价范围的项目,已过备案期限且未开工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以完成10%支架基础施工作为开工标志)。同时,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尽快对已配置出的风力、光伏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对于圈占资源但无法建设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废止。
三、新疆:6地区暂停风电光伏项目申报
3月24日,新疆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详见:),提出:
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等6个地区:
暂停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除疆电外送工程配套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和分散式风电、户用光伏项目外
已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备案的光伏发电已开工项目在未落实消纳市场前暂缓建设;
暂不安排新建本地消纳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待当地弃光限电情况好转后,再开展相关建设工作。
四、内蒙古:不新增平价项目,包头、乌海不新增项目
3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方案》,提出:
1)2020年新增消纳空间全部用于竞价光伏项目;(即不新增风电指标,不组织新增平价项目申报)
2)包头市、乌海市2020年不安排新增竞价项目。
五、河南:地面电站以消化存量为主
4月7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详见:河南:今年将不新增地面电站项目备案!)提出:
河南省发改委将会同省电力公司对存量项目进一步梳理分类,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要在履行安全规范的基础上,按期推进建设并达到设计要求;不具备继续建设条件的项目,要及时调整、处置或清理。
新能源项目建设季度通报将公布各地存量项目并网率,实行新增项目与存量项目挂钩,对存量项目并网率低的区域,暂停各类新能源增量项目。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河南此次申报的新增平价、竞价项目均须为工商业分布式,之前未备案的地面电站项目无法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