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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集中式光伏单体规模为5万千瓦 吉林省发布2020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

日期:2020-04-27    来源:光伏头条 微信号 (PV-2005)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20
04/27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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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发电项目 风电项目 集中式光伏

4月27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从文件中了解到,此次申报重点支持西部新能源基地、支持传统电力企业转型;支持带产业项目,新落户的储能、氢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观光旅游、生态农业及用电负荷大的企业;支持续建项目,主要是部分已投产项目,完成土地租赁、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建设,但受消纳限制获批规模较小的;支持自愿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项目。

规模方面,新建集中式光伏单体规模为5万千瓦,续建光伏单体规模不高于5万千瓦。需要注意的是,文件明确重点支持投资企业自愿参与市场化交易,逐步形成电价洼地,促进省内降低用电成本。

在项目建设时限上,方案明确:纳入2020年度建设计划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在2020年开工建设,原则上光伏发电项目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续建风电项目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建成投产,新建风电项目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因非不可抗因素导致未能按时开工或投产的项目,将适度核减“保量保价”小时数,时间超过一年的,取消项目建设计划;对于在2020年底前建成投产的风电项目,将适度核减其承诺的低价电量小时数,给予奖励。

同时要求,投资主体应具备投资能力,需提供与申报规模相应的资本金证明材料(风电项目总投资按7.5元/瓦计算,光伏项目总投资按5.5元/瓦计算,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

原文如下:

各市(州)发展和改革委(能源局),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办),各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2020年有关工作安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推进吉林省风电、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好吉林省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省内新能源实际消纳情况,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编制了《吉林省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指导方案》,吉林省能源局网站公示后,开始组织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吉林省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指导方案》(见附件1)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所需支持性文件(见附件2),于5月11日前上报项目所在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

三、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将项目汇总后填入《XX县(市、区)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于5月15日前上报省能源局。

四、省能源局组织专家制定优选细则,汇总各地项目信息汇总表和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建立项目库,开展项目优选工作。优选结果报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正式下达全省本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建设计划。

吉林省能源局

2020年4月27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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