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作为推进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一份子,日前光伏发电再次写入这一国家级行动纲领。
光伏写入长三角一体化规划一个多月前,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长三角一体化纲要》)。这份总计3万余字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多处提及绿色发展、生态保护等关键词,并将“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单列为一章进行了统筹部署。同时,在第五章“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文件明确提出“因地制宜积极开发陆上风电与光伏发电,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建设,鼓励新能源龙头企业跨省投资建设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工作要求。据了解,作为国家大力提倡发展的一种清洁能源,作为国家重点鼓励的战略新兴产业,光伏发电已多次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钦定”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据不完全统计,写入《长三角一体化纲要》一年前,光伏发电曾四次列入中共中央、国务院“钦批”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成为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汉江规划》鼓励发展户用光伏2018年1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8〕1605号),光伏发电写中其中,其第三章“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汉江’”将 “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单设一节,明确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支持在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区等开展光伏和新能源示范项目建设。
同时,在第六章“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创建‘幸福汉江’”第五节“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部分,光伏扶贫与电商扶贫等其他扶贫模式被一起列入大力推广之列,并被赋予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重任。
光伏扶贫写入《淮河规划》2018年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淮河规划》)。《淮河规划》虽没有直接提及光伏发电,但提到“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和使用,力争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发展壮大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字眼。
同时,在第六章“统筹城乡发展”第四节“加大精准扶贫脱贫力度”段落处,《淮河规划》对光伏扶贫多有落墨,文中提出要大力推进苏北、皖北、大别山、沂蒙山革命老区与贫困地区新能源、光伏开发扶贫,实施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大别山等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符合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步伐。
更早些时候,国家发改委于2018年3月19日、3月6日印发了《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兰州—西宁规划》)和《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呼包鄂榆规划》),这两份文件再次对光伏泼以“浓墨重彩”。光伏写入《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2018年3月19日印发的《兰州—西宁规划》多次提及光伏发电关键词,如打造全国重要的光伏光热设备制造基地;确保消纳前提下,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创建光储一体、发存结合的新型高效光伏电站等。
打造全国重要的光伏光热设备制造基地《兰州—西宁规划》表示,发展壮大新兴支柱产业。立足原材料产业基础,加快新型功能、高端结构等新材料发展,打造国家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培育锂电、水性材料等一批重点产业集群。围绕风、光等资源转化利用,积极发展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打造新能源基地和全国重要的光伏光热设备制造基地。突出生物技术、核技术和特色资源禀赋优势,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打造国家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促进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等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构建高效益配套产业体系。确保消纳前提下,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兰州—西宁规划》在第六章“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第二节“强化国家能源基地建设”,提出“在确保消纳前提下,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建设共和等太阳能发电基地”等,并就积极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消纳提供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兰州—西宁规划》表示,提高能源生产能力。稳定传统能源生产,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在确保消纳前提下,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建设共和等太阳能发电基地,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推动水、光、风互补发电。加快天然气、地热勘探开发。提升油气资源生产加工转化能力。《兰州—西宁规划》指出,建设能源外送通道。统筹能源开发、本地消纳与打捆外送,加快构建安全高效能源输送通道。提升“西电东送”骨干通道能力,推进青海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建设。着力优化补强主网架结构,加强水、光、风等清洁电源和储能设施互济互补,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和运行效率。加快西气东输四五线等区际油气干线管道建设,完善区域内油气输配管网系统,强化管道互联互通和建设运营机制创新。创建光储一体、发存结合的新型高效光伏电站《兰州—西宁规划》表示,完善储能系统。加强储能技术研发应用,创建光储一体、发存结合的新型高效光伏电站,配合直流外送,保障大规模清洁能源接入电网安全稳定。统筹推进大型石油、液化天然气(LNG)储备基地建设,健全油气储备应急机制,提高油气应急处置能力。《呼包鄂榆规划》频频提及光伏2018年3月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呼包鄂榆规划》同样频频提及光伏发电,并明确将光伏产业列入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呼包鄂榆规划》表示,打造区域分工协作产业链条。探索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循环经济等领域打造区域分工协作产业链条。着力提升包头、鄂尔多斯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和装备组装能力,支持包头、榆林共建稀土新材料、镁铝生产及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引导呼和浩特、榆林在光伏新材料研发制造领域开展合作。发挥呼和浩特大数据产业引领带动作用,在包头配套发展电子信息元器件及电子信息高端材料制造,在鄂尔多斯、榆林发展云计算相关应用产业。鼓励鄂尔多斯、榆林发展循环经济,为金属材料加工、新型建材等产业提供粉煤灰、煤矸石等原材料。
有序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规划》第四章“引导产业协同发展”第二节“联手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则表示,要有序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以及“加快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光伏基地建设”等。《规划》表示,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以清洁能源、煤基精细化工为核心的能源化工产业集群高端化发展。以煤化电热一体化为重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在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容量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前提下,稳妥推进煤制油、煤制气产业化示范工程,加快发展煤基高端精细化学品,推进兰炭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鄂尔多斯、榆林建设一流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加快光伏基地建设《规划》指出,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呼和浩特为中心,深入实施“互联网+”发展战略,加快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光伏基地建设,建成重要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备份中心和开发应用中心。大力发展服务外包。支持包头依托军工基础重点发展稀土新材料和核电燃料元件、石墨(烯)等,建设国家级稀土新材料基地和技术研发中心。支持鄂尔多斯、榆林、包头依托煤化工产业基础,发展化工新材料和高品质镁合金、铝合金、多晶硅等新材料。支持榆林打造成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规划》第五章“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第二节“推进能源通道建设”,则对风电、光伏发电的促消纳等方面做出了安排和部署。建设风电、光电等新能源汇集站及送出通道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建设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庙至山东、榆横—潍坊、陕北—武汉等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结合受端市场情况,推进蒙西地区电力外送通道论证,加快神木—河北南网扩建工程,支持开辟榆林至关中平原城市群的电力通道。提升蒙西电网与华北电网的联网水平,扩大主网覆盖范围,在风电、光电等新能源开发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 500 千伏及以上的汇集站及送出通道。加强蒙西电网内东西、南北断面汇集输送能力,各供电区之间形成多回路联网。综上可见,2019年3月份以来,光伏已5次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区域经济建设行动纲领,成为助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