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能源领域投资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18〕1604号),《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8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和《山西省能源局委托咨询评估管理办法》,我局拟公开遴选一批承担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的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评估事项和专业类别
(一)委托评估事项:
1、省能源局组织拟定的全省能源领域相关战略、规划和计划;
2、省能源局审批、核准、审核或核报省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省能源局审批或核报省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审批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投资概算、资金申请报告;
4、省能源局核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申请专项资金、政策等需要评估的事项;
5、省能源局组织拟定的全省能源产业相关标准;
6、省能源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专业类别:
本次遴选专业类别主要涉及《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中的水利水电、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四个专业。
二、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申请资料
1、申请文件(加盖公章);
2、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3、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文件以及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加盖公章);
5、专职从事工程咨询评估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花名表(加盖公章);
6、专职从事工程咨询评估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专业证书的原件和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上述人员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近3年承担的不少于10项总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的评估报告、实施方案、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的委托合同(委托函),且已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最近一次纳税及社保凭证(加盖公章);
11、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1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13、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1、申请材料(除原件)请装订成册。
2、截止时间:申请单位请于2019年12月1日前,每个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3点至17点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山西省能源局西楼322室。
3、本次公开遴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征集,各单位自愿申请,省能源局组织有关专家综合评定后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马妍琪
联系电话:0351—4117204
电子邮箱:nyjfzghc@126.com
山西省能源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