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规划建设总容量为22MW,由于政策风险,本次招标为预招标,若半年内批复容量有变,则按实际容量结算,结算的单价保持不变若半年内政策不批复则本次招标作废。
建设工期:建设周期为2019年10月15 日至12月31日,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开始供货。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光伏组件及其配套的边框、MC4接插头、压线钳、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设备包装、运输及就位、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10年质保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合同按设备单价采购,所采购数量及其技术规格根据实际容量计。
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的施工现场。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开始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 1.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而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介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总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总共享平合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令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16 年1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单晶硅290 Wp及以上累计容量500MW及以上的国内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其中全少一个单体容量为50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供货业绩。
3. 2. 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
3. 2. 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 2.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13 日 09时00分到2019年11月18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咨询:
联系人:0312-2336207
李静13398623946
邮箱:3158943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