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光伏网 » 太阳能政策 » 正文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受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0-10    来源:北京经信局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19
10/10
08:40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智能光伏 北京光伏市场 光伏装机容量 太阳能政策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19〕200号)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就受理北京地区智能光伏示范企业、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示范企业
  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智能光伏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系统集成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企业等,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具有较强的智能光伏技术研发能力或创新服务能力;
  3.已提供先进、成熟的市场化应用产品、服务或系统;
  4.形成清晰的智能光伏商业推广模式和盈利模式;
  5.具备丰富的智能光伏项目建设经验。
  (二)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申报主体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可以是相关应用单位、制造企业、项目所在园区、第三方集成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及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已建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能光伏应用或服务体系;
  2.在工业园区、建筑及城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光伏电站、光伏扶贫及其他领域形成智能光伏特色应用;
  3.采用不少于3类智能光伏产品(原则上由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提供)或服务,提供规模化(集中式10MW以上、分布式1MW以上)的智能光伏服务;对建筑及城镇领域智能光伏以及建筑一体化应用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少于0.1MW;
  4.具备灵活的服务扩展能力,具备长期运营能力,有持续运营和盈利的创新模式,具有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和丰富服务内容的发展规划。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规范填写申报材料,提交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光盘。
  三、申报时间地点
  请于2019年10月14日前提交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智能装备处(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南楼720室)。
  特此通知。
返回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首页

光伏资讯一手掌握,关注国际能源网 " 光伏头条 "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