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西南州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地方政府要为光伏项目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等要求。
详情如下:
黔西南州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工科局、义龙经发局、有关光伏发电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清洁高效电力产业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和《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能源新能﹝2019﹞161号),根据全州2019年光伏项目建设推进会议有关工作安排,为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网,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一)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新区)能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做好汇报,成立以工科、发改、自然资源、林业、水务、住建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将光伏项目建设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内容,指导、配合项目单位加快办理土地流转、征地等手续,缩短部门有关手续办理时限、优化服务流程,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项目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简化招投标流程,同步开展现场踏勘、设计等专项编制,手续办理、资金筹备土地流转、工程招标等工作,全方位、全环节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一)强化生态保护。项目单位要与地方政府对生态红线进行彻底、全面排查,开工前要落实土地、林业等手续,建设中要落实“三同时”制度,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地质条件,优化设计、合理施工,杜绝大开大挖、乱砍乱伐、乱堆乱放,努力做到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运行。
(二)强化安全施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措施,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岗位安全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杜绝冒险施工、违规施工等,确保项目建设有条不紊,安全顺利进行。
(三)提前防范和化解群体事件。企业要加强和地方政府密切沟通联系,充分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做好土地流转、征地、用工等工作,建立项目与地方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杜绝和防范群体事件、上访事件,以优异的建设成果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地方政府要为项目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近几年的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均为竞价项目,上网电价在在国家指导电价基础上进行了大幅下降,项目总体投资收监率不高,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地方政府不能以资源出让、企业援建和捐赠等名义变相向项目单位收费,不能强制要求企业直接出让股份或将收益用于应由政府承担的各项事务。
(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高质量建设。项目单位以不同的推进阶段制定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充分考虑暴雨、凝冻、地质灾害等自然因素,做好设备采购和储备,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同时,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在贵州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申报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加快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确保主体工程按期并网发电。
(三)加强工作调度和现场督查,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各县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现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及时了解项目存在的困难,加强协调解决。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从8月9日起,各县(市)工科局、义龙经发局要明确专人,每周五12:00前,向州能源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正式动工后,要同时报送形象进度印证资料、图片等),及时反映需要省级、州级有关单位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