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的政策,对于年度新增
光伏电站规模的管理方式,将由以往的直接确定年度规模、电价补贴标准,转变为仅仅确定年度分配给光伏电站的总补贴资金。这实际上把年度新增规模、电价补贴标准的决定权交给了企业自己,只不过需要在总补贴额度之内。
在这一新政下,光伏电站的新增装机肯定将要受到不利影响。不过,情形可能也没那么悲观。
就上述通知来看,每年的补贴额度能够安装多少光伏电站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一个是上网电价,另外一个则是发电量,而后者又由项目的并网时间来决定,每个项目在年中并网与年末并网,其发电量自然是大大的不同。顺而推之,发电量不同,所需要的补贴资金当然也不同。
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所有项目都在当年的12月31日并网,那么其当年的发电量将达到最小化,所需要的补贴资金自然也要最小化。在补贴总资金一定的情况下,这意味着整体的装机容量将实现最大化。
当然,这种最极端的例子只有从理论上才可能,这里不过是举例说明一下,如何利用好时间差,可能很重要。
而就大局来看,未来光伏电站的装机规模能维持多少,可能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是地方政府,国家补贴虽然减少了,但如果地方政府能够填补一下,即便不是全部,但对维持光伏电站的收益率起码是有利的;
第二,如何增加传统的火电企业对新能源,尤其是光伏电站的投资积极性,这其中既包括全国层面的五大发电集团,也包括省级的火电企业。
第三,则是光伏制造业企业,在国内装机规模有可能突降的情况下,这些企业可能重走“垂直一体化”的老路,选择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搏。
“政策漏洞”还是“网开一面”
正如本文开头所分析的那样,在补贴标准固定的情况下,一个发电站的投产时间越晚,其当年所需要的补贴也就越少。顺之,如果一个光伏电站所需要的补贴额度越少,那么在总额度固定的情况下,所能安装的光伏电站规模也就越多。
而就这份通知来看,对于竞争性光伏电站的相关信息,需要在2019年7月1日(含)前按相关要求将2019年拟新建的补贴竞价项目、申报上网电价及相关信息报送国家能源局。如果以一个光伏电站三个月的施工期来算,于9月份并网后,大概也就只有三个月的发电时间,如果与年初或年中并网相比,无疑相当于安装规模增加两倍或一倍。
不过,在上述政策同样也规定了竞争性光伏电站要明确建设期限。列入国家补贴范围的
光伏发电项目,应在申报的预计投产时间所在的季度末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并作为各地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和下一年度申报的重要因素。
三大支撑因素
从去年的5月份新政,再到此次出台的2019年政策,对于光伏电站市场的前景,很难简单地以悲观或乐观看待。
但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不确定性是越来越多了,以往年份动辄几十吉瓦新增装机的现象,很可能将是过去时了。
不过,维持住2014、2015时的装机容量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这起码有一下几个乐观的因素作为支撑。
首先是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一个光伏电站的收益率,除与电价相关,同样也与成本相关。如果地方政府能够在土地、税收优惠、融资、各种与备案、并网相关的费用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无疑有助于降低项目成本,并尽而增加收益率。
其次,与风电相比,传统的火电企业对于投资光伏电站并不积极。但是,这些企业有一些现在已经在投资光伏电站的企业所没有的优势,那就是更多的融资途径以及相对较低的融资成本。
因此,如何增加传统的火电企业对新能源尤其是光伏电站的投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新增的投资来源,也是维持行业投资规模的重要途径之一。
最后,则在于光伏制造业企业了,在国内装机规模有可能突降的情况下,这些企业何去何从?毕竟,数十吉瓦的制造业产能在那摆着,上百亿甚至是上千亿的银行贷款需要偿还。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有资金链锻炼的前车之鉴,重走“垂直一体化”的老路,可能也是其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搏的不多选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