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扶贫开发局
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QCGZX-2019047),于2019年5月7日9:30分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国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并于5月7日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自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8日。
中标公告发出后,其他投标人向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对中标结果提出书面质疑。
2019年5月16日9:30 分,采购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复评,经原评标委员会复核,质疑属实,并纠正了中标结果。现将本项目中标结果变更如下: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益民街15号
中标金额:395000元
项目单位:霍邱县扶贫开发局
地址:霍邱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莫先生电话:0564-6081275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五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64-6080751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四楼
公告期限: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7日
若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