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19年的光伏电价终于尘埃落定。但这份不足千字的新政策仅确定了“天花板”电价,实际价格仍待后续出台的年度建设管理工作方案来确定。
随着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的下发,2019年的光伏电价终于尘埃落定。但这份不足千字的新政策并未回答行业的所有疑问。按照此前多方征求意见后确定的“发改委定价格上限、能源局定竞争规则”的原则,行业更为期待的是后续的“竞争规则”,即年度光伏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
根据《通知》,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与2018年“5·31”新政中的0.5元、0.6元、0.7元相比,三类资源区电价均有不同程度下调。
“指导价”确定无疑,对于年内电价补贴是否还会退坡,《通知》中并未提及。在国家能源局今年2月中旬举行的座谈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处长支玉强曾指出,对于普通的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补贴或将按季度退坡。“2019年补贴退坡拟从第三季度起执行,每季度降低0.01元/千瓦时。同时,对于延期并网项目,延期一个季度的,上网电价下降0.01元/千瓦时,延期两个季度及以上的,拟每季度在中标价格基础上降低5%。”
如今,《通知》下发已是4月底,这是否意味着2019年普通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电价补贴将不再退坡呢?
“今年应该不会再退坡了。”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译阳表示:“一方面由于政策下发时间较晚,企业申报、施工等时间安排已经被迫后延。剩下的时间可能只有两个季度左右,难道还要再退0.01元/千瓦时?所以,今年应该不会这样操作了。”另一方面,刘译阳指出,此前的“标杆电价”已经转变为现在的“指导价”。“这意味着最终执行的电价都是要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的,也不再需要退坡了,‘指导价’只是上限。”
此外,国家能源局在《2019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工作方案》的最新一轮征求意见稿中已强调,要明确建设期限,凡列入国家补贴范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在申报的预计投产时间所在的季度末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按照这样的规定,国家能源局已经对项目实施的时间进度有了一定的要求,补贴是否降低应该是按照企业承诺的并网时间走的。”刘译阳说。
按照《通知》,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即除户用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0.10元/千瓦时。
“根据这一表述,既然是全发电量补贴0.10元/千瓦时,并没有说是上限,而是一个明确的数字,那是不是意味着‘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项目不需要参加竞价,直接就拿0.10元/千瓦时的补贴就行了?”国内某光伏企业工商业分布式项目负责人向记者阐述了自己的理解。
有政策制定过程中参与意见讨论的业内专家指出,《通知》中虽给定的是0.10元/千瓦时的固定数字,但并不代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可以直接享有电价补贴。“原则上,这部分项目还是要参与竞争性配置。特别是《通知》中给出了一个前提,即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怎么纳入、纳不纳入最终要国家能源局来决定。至少目前来看,按照国家能源局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也需要参与竞争配置。”
今年开始,户用光伏作为一种单独的项目类型进行管理。而根据《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无论是“自发自用、余量上网”还是“全额上网”模式,只要纳入到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项目,全发电量将享受0.18元/千瓦时的补贴。
虽然是不分模式的全电量补贴,但用于户用光伏补贴的7.5亿元(折合350万千瓦)总额却是确定的。那么,对户用光伏而言,补贴是否会出现先到先得的抢装呢?
“首先,户用光伏的单体规模相对较小。同时,符合规定的户用光伏项目要向电网公司提交申请,审核通过才可以享受补贴,所以,总体而言国家层面还是可控的。”但对于参与户用光伏项目的企业或个人业主是否现在就要行动起来,刘译阳也提醒,“毕竟现在国家能源局对于2019年光伏发电的管理办法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这时候考验的就是谁对政策研究得透一些,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早下手肯定是有风险的,而风险和收益又是成正比的,这也印证了光伏行业正朝着市场化的方向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