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2019]500号
各有关单位:
推广和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是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提升能效水平的有力支撑,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目录”的要求,我委自2008年起组织开展《北京市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的征集和推广工作,累计发布了500余项建筑、交通、工业等领域的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通过引导和鼓励广大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提高能效水平,有力支撑了全市节能工作。为做好2019年节能技术产品和案例的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要求
本次征集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方向,并适于广泛推广应用,主要包括建筑节能、
工业节能、交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及其他具有较高推广示范意义的节能技术和产品,或者通过优化配置,实现节能的技术集成方案。
本次征集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创新性,各项节能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申报的技术产品须已批量生产,且具有实际的应用案例。应用案例须实际运行一年以上,并优先选取本市的节能案例,具有较好的经济性和实用性,节能效果显著,用户评价良好。
已经纳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重点节能
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绿色节能节水技术产品参考目录》及我委《北京市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的技术和产品,如果性能参数等方面没有明显优化的,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二、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节能创新服务平台进行填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未在截止时间前申报的单位,可继续在线填报,优先纳入下一轮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征集工作。
三、评审与发布
根据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案例征集情况,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入选的技术和产品将纳入《北京市2019年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向社会重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