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印发版“两个细则”正式发布!这是自2010年5月华东区域“两个细则”试运行以来,最大幅度的一次修订。一是落实辅助服务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特别是辅助服务参与主体、补偿考核项目全覆盖的要求;二是适应当前华东电网峰谷差加大、外来电不断增加和部分地区风电、光伏快速增加等新形势和新要求;三是做好与辅助服务市场衔接工作,不重复补偿考核;四是精简条款,进一步突出补偿考核功能定位。
此版华东地区两个细则对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发电、调峰调频费用计算规则等做了详细规定:
风电场和光伏电站从并网发电之日起纳入;
调峰考核电量:核电站、风电场、光伏电站最大不超过当月发电量的0.05%;
机组基本响应速率:风电和光伏为每分钟10%额定功率。
风电场、光伏电站应向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报送风电功率、光电功率预测结果。
风电功率、光伏发电功率预测分日前预测和超短期预测两种方式。
日前预测是指对次日风电功率、光伏发电功率进行预测。遇节假日需在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节假日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预测,用于节日方式安排。节假日期间 ,风电场、光伏电站仍需每日按时报送次日风功率预测、光电功率预测。超短期预测是指自上报时刻起未来15分钟至4小时的预测预报。日前预测和超短期预测时间分辨率均为 15分钟。
附件:华东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3月印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