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贫困嘎查村产业匮乏和集体经济薄弱难题,有效保障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太仆寺旗积极探索光伏扶贫,成效显著。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旗委书记任组长、政府旗长任常务副组长的专项工作组,明确了旗人大主任、旗委副书记分别负责集中光伏和村级光伏两个项目的协调推进机制,从扶贫办、发改委、供电局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班,构建牵头抓总、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模式,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项调度会议,加强内部协同、开展会商研判,做到项目在推进过程中“月有调度、周有推进、日有进展”,为项目如期高质量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科学规划布局。综合考虑光照条件、安装条件、交通条件、投资收益及贫困嘎查村实际等各方面因素,采取集中布局、分区建设的模式建设电站:将投资2亿元的24兆瓦
集中式光伏电站落户至宝昌镇边墙村,将投资9860万元的15.17兆瓦村级光伏电站置于红旗村1处、包恩本嘎查2处三个区域建设。目前,电站均已全容量并网发电,
三是确保对象精准。针对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交通闭塞、资源匮乏、产业发展滞后的4类贫困嘎查村和无劳动力、丧失劳动力、无资产资源、无稳定收入的4类贫困群众,作为光伏扶贫对象。严格按照贫困户申请、嘎查村评议公示、苏木乡镇核查、旗扶贫办抽查、旗委政府核定的程序实施,确保最需要扶持的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优先享受光伏扶贫政策。集中光伏电站从2019年开始每户每年可享“阳光红利”3000元,持续帮扶20年,惠及430户贫困户;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覆盖全旗62个贫困嘎查村22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测算村级电站每年税前收益可达1680万元,从2019年开始每个贫困嘎查村每年可实现税前集体经济收入约27万元,持续帮扶20年。
四是盘活闲置土地。充分利用建设光伏电站空地,集中为全旗103个非贫困嘎查村每村建设蔬菜暖棚1座,用于种植瓜果、蔬菜、中草药等经济作物,可直接带动每个嘎查村实现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提供就业岗位500余个,集中光伏农业项目立体综合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五是激发内生动力。光伏集体经济收益由贫困嘎查村按相关规定进行二次分配,通过设置嘎查村内保洁、保绿、安防等公益岗位和开展小型公益扶贫事业、奖励补助等形式,鼓励贫困户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杜绝以简单分钱形式进行分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把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精神撑起来、信心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