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天津市、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区域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6〕58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及《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运行版)〉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8〕574号)(下称574号文)等文件的规定,华北电力调控中心对2019年1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的并网运行管理考核情况及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光伏发电站的分摊结果进行了统计,并向我局报送了考核返还结果及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分摊结果。
经审核,各光伏发电站2019年1月份的考核总费用676.78万元、补偿分摊总费用65.9万元。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省间市场分摊总费用5.53万元;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京津唐市场分摊总费用122.95万元。在规定期限内,我局未接到电力企业就上述结果的争议或申诉报告。按照规定,现对2019年1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结果及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分摊结果予以发布。
请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和国网北京市、天津市、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据此文件,对各发电企业2019年1月份的并网运行管理运行情况及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分摊结果及时进行费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