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国家能源局就 2019 年光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 月 18 日下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召集相关企业举行座谈会,就 2019 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征求企业意见。 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将光伏项目分为需要国家补贴和不需要国家补贴项目、 国家能源局将不再设定全年补贴装机规模、由财政部设定年度补贴需求规模等。
简评
财政部、发改委和能源局协调推进,避免各自为战
为保证新的光伏发电管理办法能推动我国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自去年底以来财政部、发改委和能源局就相关内容多次协调。从最新的征求意见草稿来看,财政部将制定全年新增装机的补贴金额需求,发改委价格司负责制定补贴价格的上限,而能源局将不再设定全年补贴装机规模,主要负责竞争性上网的规则制定。意见稿有效地避免了三家机构各自为战的局面,有望解决当前我国光伏补贴总量和装机规模脱节的情况。
装机规模交给市场决定,真正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意见稿将光伏项目分为需要国家补贴和不需要国家补贴项目。不需要补贴项目由各省按平价低价项目政策组织实施。需要补贴的项目规模不再分配到地方,而是以电价为核心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市场竞争配置。在此方案下,需要补贴的装机规模将主要由市场决定,平均补贴下降幅度越大,可安排的新增装机规模越大。国家补贴资金将优先用于补贴需求下降快的项目和地区,从而进一步加强对平价上网的支持力度;另外,以下降补贴来确保光伏装机的稳健增长也符合光伏行业本身的发展诉求。考虑到此方案补贴资金较为明确,通过竞争纳入到目录里的新项目的补贴回款周期有望明显缩短,有利于缓解发电企业的现金流压力,降低其资金成本。
光伏新政如落地,有利于光伏发电运营企业稳健成长
困扰我国新能源发电的痼疾主要包括消纳和补贴缺口,随着电网企业消纳意愿提升及特高压线路不断投运,我国弃风弃光现象已得到明显好转。此次征求意见稿充分听取行业“降价保量”的意见,在补贴缺口与光伏产业发展之间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平衡点,有利于度电发电成本较低的企业做大做强,有望推动光伏发电运营企业稳健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