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下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召集相关企业举行座谈会,就2019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征求意见。据2019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规则草稿显示,2019年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项目,将不再设全年的总装机规模,而是在一定的年度补贴总规模下,由市场本身确定装机量。
草稿显示,户用光伏首次被单列并给予单独规模,实施固定补贴;所有的分布式和地面电站全部采用竞价的方式获取补贴指标。
领跑基地、示范基地等单独竞争招标的项目不进行补贴申报竞争排序,执行各项目招标确定的上网电价和相应补贴标准。
国家明确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光伏项目,在文件发布前已按相关规定竞争招标确定项目业主和明确上网电价的,继续执行原有政策,未明确的按国家能源局相关要求(另行制定)由地方单独组织招标确定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光伏扶贫项目按相关国家政策实施。
此外,草稿显示,不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由各省按平价低价项目政策组织实施。
据悉,财政部要求2019年新增装机规模的年度补贴需求为30亿。据相关机构测算,按照此前价格司给出的补贴上限电价,30亿补贴可对应23GW左右的补贴规模。如果平价竞价幅度达到50%,补贴规模有望放大至接近35GW。预计2019年国内市场光伏新增装机大概率不低于2018年同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