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下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召集相关企业举行座谈会,就2019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征求企业意见。
会议透露出今年我国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工作将有重大机制创新:
一、“量入为出”,以补贴额定装机量。财政部、发改委和能源局自去年四季度以来即就2019年光伏发电相关工作进行了多次协调,打破了以往三家单位“各自为政”导致补贴总量和装机规模脱节的情况。增量项目补贴有望不再拖欠!
二、明确将光伏项目分为需要国家补贴和不需要国家补贴项目。不需要补贴项目由各省按平价低价项目政策组织实施。将需要补贴项目划为5类:
1、扶贫项目;
2、户用光伏;
3、普通光伏电站(地面电站);
4、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5、领跑者、特高压通道配套等专项项目。
三、首次将户用光伏单列并给予单独规模,实施固定补贴。国家能源局年初发布国家补贴支持的户用光伏年度装机总量,由电网公司每月公布上一个月的装机量,当公布的上一个月装机量已突破总规模限制时,本月最后一天为本年度可享受国家补贴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即户用光伏有一个月缓冲期)。
四、解决去年户用光伏531政策的遗留问题。明确户用光伏在去年5月31日后并网未纳入国家补贴规模的,可以申报2019年额度。
五、除扶贫、户用和原已批准的特殊项目外,分布式和地面电站全部采用竞价的方式获取补贴指标。
根据项目所在的资源区划分,以申报上网电价报价(以厘为最小单位)较各资源区招标上限电价下降额评比,降幅大的排前,以确定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直至入选项目补贴总额达到国家规定的当前新增项目补贴总额限额为止。
六、不再将项目规模以“撒胡椒面”的方式分配到各地方,招标由各省组织申报,但由国家统一排序,补贴申报和竞价原则上一年一次。
七、项目竞价是以投产的季度即并网结点算,如因种种原因没有建成,则可以延后两个季度,同时电价按相关规定退坡,如两个季度后还没有建成,则取消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