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格尔木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光伏组件清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02-JGZB19-0060(01-01)日期:2019年01月2
1.1受龙源格尔木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
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注册*。
1.2.2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电池组件清洗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具有保洁、清洗等方面的业务;
3、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清洗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真实有效的业绩证明(投标人提供合同);
5、人员要求:清洗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能够自觉遵守龙源格尔木公司的管理;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报价为组件清洗单位面积的单价,即***元/平方米。发生政策性调整或清洗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造价变化时,费用均不调整。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9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以下所列的任意一项材料:1、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回访记录、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工程名称、服务及单位名称)。2、其他能证明合同执行完成的材料。
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服务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服务为准,业绩起止的认定为服务起始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招标范围:龙源格尔木光伏电站面积为64.7923万平方米的电池组件清洗,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报价为元/平方米(清洗每平方米光伏组件的费用)。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2019年01月209:00整到2019年01月316:00整(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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