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工信部公示《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的要求,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核实推荐、专家复核等环节,现将拟公告的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予以公示,其公示内容如下:
1.关于拟公告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中共有18家企业,其中光伏组件的有4家,太阳能电池的有2家,逆变器的有3家。
2.关于拟撤销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称(第二批)中共有18家企业,其中北京的有1家,上海市的有3家,河北的有2家,江苏的有10家,浙江的有2家。
原文如下:
关于拟公告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拟撤销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的要求,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核实推荐、专家复核等环节,现将拟公告的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予以公示(见附件1)。
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已公告企业,因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撤销其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一并予以公示(见附件2)。
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2日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传 真:010-68271654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