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发布了2018年前三季度
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
其中,一类地区的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以及新疆全部区域被判定为红色。在今年9月份发布的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中,以上区域就被显示不达标。据了解,早在2017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中,这两个省份的问题就已经成为了“顽疾”。
能见查询
光伏市场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得知,评价体系统筹考虑各地区开发市场环境和投资运营风险,由竞争力和风险两类评价指标组成,采取综合评价与约束性指标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分级。评价结果分为绿色、橙色和红色三个等级,绿色表示市场环境较好,橙色表示市场环境一般,红色表示市场环境较差。总分不足60分,为红色;总分在60分以上、不足80分,为橙色;总分在80分以上,为绿色。约束性指标为弃光程度,弃光率10%以上的直接判定为红色。
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土地条件、地方政府服务、电网企业服务、国家度电补贴强度、竞争性配置项目补贴平均降幅和地方政府补贴力度等六项指标。风险评价指标包括弃光程度、市场消纳风险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落实程度等三项指标。
甘肃、新疆为何常“被点名”?
根据以上评价体系,能见分别就两个不合格地区进行了分析。
西北地区是我国集中式
光伏电站布局的重地,也是弃光的“重灾区”。甘肃是我国新能源大省,新能源装机2056万千瓦,但弃光问题一向很严重。且甘肃的自身消纳能力有限,以致于多年来,弃光率居高不下,前几年甚至爆出高达40.2%的惊人数字。截至2018年10月底,甘肃新能源装机共2088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量的41.1%。电力富余资源转化的主要途径是通过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跨省外送。
新疆地区早些年的弃光数字令人更加震惊,弃光率高达67.4%。近几年弃光率有所下降,根据今年公布的最新数据,1-10月份伊犁州、乌鲁木齐市弃光率全区最低,分别为7.8%、8.2%;克州弃光率全区仍然很高,为32.1%。新疆的富余电力主要通过“疆电外送”750千伏输电线路和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运至外省。
如何解决?国家已给出“良药”
弃光限电,严重制约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最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提出:2018~2020年,全国平均的弃光率要在5%以内,对于重点地区,新疆和甘肃,要限制在10%以内。
目前,甘肃省新能源消纳情况持续好转,2017年弃风、弃光率较2016年各下降了10个百分点;今年有望在2017年的基础上再各下降10个百分点。
新疆自治区2018年1—10月,弃光电量18.6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21.2%;弃光率15.5%,同比下降5.5个百分点。在新政策的基础上,甘肃、新疆多年来的弃光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从根本上来说,西部地区土地资源、日照资源丰富,适合光伏电站建设。但当地工业基础薄弱,消纳能力有限,电网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种种原因造成了弃光问题。
国家能源局在正式公布建立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机制的同时,明确规定“弃光率10%以上的地区直接判定为红色”。且有些地区会因此建议电网企业暂缓受理项目并网申请。所以,对于光伏行业高弃光率的地区,严格贯彻政策破解此类难题,才为当务之急。
附 2018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