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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插播一条大消息!12月1日,中美双方共同宣布:中美贸易战不再升级;一旦双方就停止贸易战达成协议,今年以来加征的所有关税,都可能取消掉!
对于光伏企业来说,这算是个利好。美国是光伏行业主要市场之一,关税如果真能取消,无疑将给深陷531泥潭的光伏企业带来一线曙光。
经历了大半年寒冬期的光伏行业,眼见就要在2019年翻身了。外部,欧盟取消双反、中美贸易战也见到了停战的希望;内部,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已经启动;两部委也刚刚发布新政策,鼓励全社会优先使用光伏发电;光伏装机规模预计也将扩大。
这么多利好消息下,如果你还觉得光伏以后没得干,还可以关注关注下面这个消息和市场。
上周,万科跟英利在雄安联合成立了一个联合实验室,未来这个实验室将着重在绿色建筑、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领域展开技术研发。
其实不止万科,包括万达、格力、谷歌、苹果、阿里巴巴等国内外巨头也都早已进入了BIPV领域。
在欧美,光伏建筑一体化是光伏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项目,国内也已经由大型地面电站时代转向了分布式光伏时代,未来更加订制化、场景化的各类BIPV应用必然也将成为国内光伏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所以,作为光伏人,必须从现在开始储备一定的光伏建筑一体化政策和知识。
一、政策指引及市场规模
住建部发布的《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据测算,全国现有及新增新能源建筑一体化潜在的市场装机容量,到2020年约10亿kW左右,这相当于新增368个葛洲坝或45个三峡。
今年4月,工信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其中明确提出,在有条件的城镇建筑屋顶(政府建筑、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厂矿建筑、设施建筑等),建设独立的“就地消纳”分布式建筑屋顶光伏电站和建筑光伏一体化电站,促进分布式光伏应用发展。
据行业测算,我国有400亿㎡的既有建筑,其中约一半需要节能改造;加上新增建筑的节能改造,绿色建筑领域的市场规模高达15万亿元;而仅光伏建筑方面,未来两年国内市场规模也将达90亿元。
二、光伏人怎么做?
国内光伏建筑一体化专业企业嘉盛光电副总经理张翼飞介绍说,最简单的节能建筑可以单独改造一方面,比如在屋顶上安装光伏电站、比如使用节水设备、比如使用节能建筑材料等。
随着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绿证制度的推行,部分耗能大厂被强制要求进行节能改造,这些工厂、企业将成为重点目标群体,可以通过让其安装屋顶光伏电站的方式,配合其他节能改造,降低能耗。
如果想做绿色建筑参评国家奖项拿补贴,那就必须达到国家对于绿建的要求。
我国绿建标准是啥?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共有七类指标,分别为: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环境、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
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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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伏建筑的产品类型、安装类型及更多信息,大家也可以看之前伏妹发过的文章:《最高100元/㎡ 光伏+建筑补贴也很可观》,《在欧洲这类项目占比超80%,在我国市场还是一片蓝海》。
各地有哪些绿建补贴
除了国家层面,各个地方也分别出台了绿色建筑相关的补贴,光伏人可以关注下各自所在地的绿建补贴。
住建部、财政部
2012年4月,《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
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5000万元。
2012年4月,《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地区补助基准:东部地区15元/m²、中部地区20元/m²、西部地区25元/m²
北京
《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给予财政奖励。在中央奖励资金基础上,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按建筑面积给予奖励资金。奖励标准为二星级标识项目22.5元/㎡,三星级标识项目40元/㎡。
第九条,对绿色建筑标识认证工作经费给予保障。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费用标准为8000元/项目,一、二星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认证费用标准为10000元/项目,项目认证、绩效评价等工作经费可从市级奖励资金中列支。
天津
《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绿色建筑建设标准的工程将有资格获得建筑节能专项基金补助。该资金分两次拨付,申报单位签署任务合同书,第一次拨付3万元。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第二次拨付2万元。
上海
《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符合绿色建筑示范的项目,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平方米补贴50元,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上海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通知》每平方给予50元补助(居住建筑,2.5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1万平方米以上。外窗装有建筑一体化的外遮阳设施。)
重庆
《重庆市绿色建筑项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对获得金级、铂金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按项目建筑面积分别给予25元/㎡和40元/㎡的补助资金,并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其中,对仅获得我市金级、铂金级绿色建筑竣工标识的项目分别给予10元/㎡和15元/㎡的补助资金。
黑龙江
《黑龙江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对新建绿色建筑,优先落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补贴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在符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前提下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对取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并继续开展绿色建筑业务的相关企业,在资质升级、优惠贷款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或加分。在国家、省级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绿色建筑项目优先推荐、优先入选或适当加分。
吉林
《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绿色建筑专项奖补资金2000万元,三星级25元/㎡,二星级15元/㎡。
辽宁
《辽宁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鼓励市、县(市)政府出台发展绿色建筑的相关土地、财政激励政策,研究规划建设阶段绿色建筑容积率奖励政策。完善绿色建筑金融服务体制,金融机构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给予适当的购房贷款利率优惠。对实施绿色建筑项目企业和经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废物利用比例符合要求的资源综合利用建材,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河北
《2016年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抓绿色建筑品质提高。继续推动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创建一批高品质的绿色建筑小区。完善绿色建筑评价及其监管体系,确保绿色建筑标识质量。印发新版(2016版)《河北省不同地区绿色建筑技术分类适用目录》,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青海
经国家和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认定,符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规定条件的高星级绿色建筑,由中央财政给予奖励,即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对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
各级财政视财力状况,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省财政从太阳能利用专项补助资金统筹考虑。对取得星级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城市配套费采取先征后返的政策,即对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70%;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50%;取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30%。
山东
《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 绿色建筑示范奖励标准为:一星级15元/㎡(建筑面积,下同)、二星级30元/㎡、三星级50元/㎡,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河南
《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并获得绿色建筑星级评价三星、二星、一星的建筑,按政策规定及时返还已征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给予一定的容积率返还优惠。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星级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州杯、鲁班奖等评优评奖项目。金融机构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给予适当的购房贷款利率优惠。对经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废物利用比例符合要求的资源综合利用建材,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江苏
《关于推进全省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建立绿色建筑省级配套资金奖励制度。从省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的绿色建筑二星、三星奖励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对获得绿色建筑一星级设计标识的项目,按15 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在设计标识奖励标准基础上增加10 元/㎡奖励。
安徽
《安徽省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优先申报国家示范,获得国家示范的,财政部将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绿色生态城区定额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并根据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水平、绿色建筑建设规模、评价等级、能力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
浙江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第三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研发机构研究开发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开发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
第三十八条 建设、购买、运营绿色建筑实行下列扶持政策:
(一)因采用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
(二)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请项目资金补助;
(三)居住建筑采用地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的,供暖制冷系统用电可以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
(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以上浮百分之二十,具体比例由设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
福建
《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继续支持各地申报国家相关示范,争取资金补助,对绿色建筑星级项目,市、县(区)财政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给予奖励。绿色建筑项目的设计费可适度上浮。金融机构应对绿色建筑建设和消费在授信管理、额度、定价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对绿色建筑项目,各地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在“鲁班奖”“闽江杯”“优秀勘察设计奖”等评优活动中,优先推荐绿色建筑项目。
江西
《江西省绿色建筑实施意见》将绿色建筑列为省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各地要落实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土地、财税、金融等激励政策,支持绿色建筑项目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在“鲁班奖”“广厦奖”“华夏奖”“杜鹃花奖”“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等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实行绿色建筑优先入选或优先推荐上报的制度。
湖南
《湖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各地可在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一部分奖励开发商或消费者;对其中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工程项目;对其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另给予容积率奖励。对采用地源热泵系统的项目,在水资源费征收时给予政策优惠。
对因绿色建筑技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不纳入建筑容积率核算。在“鲁班奖”、“广厦奖”、“华夏奖”、“湖南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芙蓉奖”等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将获得绿色建筑标识作为民用房屋建筑项目入选的必备条件。对实施绿色建筑的相关企业,在企业资质年检、企业资质升级中给予优先考虑或加分。
广东
《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开展绿色建筑相关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研究制订容积率奖励政策,指导各地在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时明确绿色建筑比例。“十二五”期间,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建筑节能减排工作,推动建筑节能科技进步。从2013年开始,省财政从省节能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对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和评价标识制度建设等工作给予适当补助,对获得国家、省级星级评价标识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具有示范意义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研究制订。各地要抓紧制订本地区发展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
海南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或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申请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或向海南建程建筑节能研究中心申请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获得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中央财政奖励和分别返还20%、4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陕西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对新建建筑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2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不少于200万㎡的绿色生态城区,中央财政审核给予5000万元基准的资金补助;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2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介于100-200万㎡之间的绿色生态城区,除享受国家、省单体建筑奖励政策外,省财政给予每个绿色生态城区100万元资金奖励。今年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陕西省财政对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平方米10元、15元、20元。
四川
《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通过绿色建筑认证的项目,有关部门在“鲁班奖”“广厦奖”“天府杯”“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等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应优先推荐上报。
贵州
《贵州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
对经营性营利项目要以容积率奖励为主。除争取国家绿色建筑奖励资金外,在获得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后,按实施绿色建筑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3%以内给予奖励。
内蒙古
《关于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在“鲁班奖”“广厦奖”“华夏奖”“草原杯”“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等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实行优先入选或优先推荐上报。
对于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在企业资质年检、企业资质升级时给予优先考虑或加分等;对于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减免城市配套费100%,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减免城市配套费70%,取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减免城市配套费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