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8-08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及发行人民币50亿元优质主体企业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灵活、高效、低成本的融资渠道,保障公司运营及产业布局资金需要,公司拟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申请注册发行人民币50亿元的优质主体企业债券。本次注册及发行事宜已经公司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优质主体企业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优质主体企业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债券票面金额
本次拟发行的优质主体企业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采取公开发行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期发行。本次优质主体企业债券的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期次及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国家发改委行政许可批复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等确定。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2、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优质主体企业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续期债基础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以是可续期。本次优质主体企业债券具体品种、债券期限等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国家发改委行政许可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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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市场情况等确定。
3、债券利率及支付方式
本次优质主体企业债券的债券利率及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国家发改委行政许可批复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市场情况等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优质主体企业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50%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其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输变电高端制造业、制造服务业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领域的项目。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国家发改委行政许可批复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市场情况等确定。
5、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优质主体企业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优质主体企业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国家发改委行政许可批复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市场情况等确定。
7、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本次优质主体企业债券包含的可续期品种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可续期品种)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次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8、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优质主体企业债券包含的可续期品种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除外)。
本次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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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除外)。
9、担保方式
本次优质主体企业债券无担保。
10、偿债保障措施
点击查看原文:特变电工注册及发行人民币50亿元优质主体企业债券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