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
2018年11月2日上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组织召开关于太阳能发电“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座谈会,商讨“十三五”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目标的调整。此次会议参会者包括十几个省份的能源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研究机构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及电网企业和十几家光伏企业的代表。新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主持会议,根据光伏們的报道,,会议传达了以下观点:1)2022年前光伏都有补贴,补贴退坡不会一刀切;2)十三五光伏目标要提高,可以比210GW更积极一些;3)加快研究制定并出台明年政策;4)认可户用分布式光伏与工商业分布式进行单独管理的思路。
投融君认为,此次行业内同仁对于11.02座谈会传达内容过于乐观,目前尚难言“政策大反转”。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满足要求的光伏项目补贴仍然存在,投融君通过与多部门沟通了解到,明年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与今年相比或将不会大幅缩减,仍然维持在10GW左右,甚至超过今年补贴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