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江西抚州东乡区扶贫移民办发布《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扶贫发展方向)第三批项目资金安排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反方向)的通知》(赣财扶指〔2017〕30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0万元。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和《东乡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及乡级报账制实施意见》(东办字〔2017〕2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部分乡镇申报项目情况及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经申报、预审、评估,并经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拟对该项扶贫资金作出第三批安排(详见后附表)。现将第三批安排的9个项目、101.9076万元资金进行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