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浙江省针对531政策之后的光伏项目实施地方补贴,正式文件已经签发,具体补贴如下表所示。
表:浙江省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标准(元/kWh)
截止到目前,除了省补,浙江省有6个地区有地方补贴:
浙江宁波:计划居民分布式光伏达到9万户目标后将停止0.15元/千瓦时的市级补贴。
浙江金华: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贴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浙江平湖市:《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对建设居民成片光伏发电0.1兆瓦及以上的项目给予2元/瓦的装机补助。(据了解,申请此项补贴的企业需入当地名录,具体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浙江磐安县:2018年12月31日前,对列入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农光互补、地面电站自并网发电之日起,给予0.2元/度补贴,连续补贴3年。
浙江温岭:自6月1日建成并网的光伏项目给与0.6/kWh的一次性一年发电量补贴。10月31日前并网的家庭屋顶给与0.32元/kWh补贴。12月31日前并网的家庭屋顶项目给与0.22元/kWh补贴。2019年并网的家庭屋顶项目,给与0.12元/kWh补贴。
浙江玉环:对民居建筑屋顶建设装机容量不低于2KW的光伏项目,按3000元/户予以补贴;农庄商业屋顶建设的20KW以下光伏项目,可参照该标准,按装机容量3KW/户折算进行补贴。利用乡镇(街道)公共建筑屋顶立项建设的光伏项目,承诺所获收益用于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或扶贫项目;以集体名义备案,利用农村村级组织集体屋顶、城镇社区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项目,按照装机容量500W为一户折算,按700元/户的标准进行补贴。
以下是浙江省补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