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531新政策的出台给当下的光伏行业带来了不小的打击。严控光伏装机、再次降低光伏补贴力度等等“政策利刃”也让不少光伏人士选择后退甚至另谋高就。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关注到,全国范围内还是有大部分区域依旧在支持光伏发展,从政策扶持上可深刻体现。据统计,新政之后还有68个地区有光伏补贴:新政之后,68个地区还有光伏补贴,最高0.4元/度、最低0.1元/度!
随着新政下发时间的推移,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通过再次缜密复盘分析,将2018年底消失的
光伏补贴政策,以及2019年即将消失的光伏补贴政策,诸如分布式光伏项目(居民屋顶)、
光伏扶贫项目、农光互补项目、
工商业项目等备受关注的政策系统、清晰、直观、呈现给诸君,供参考。后续我们也不会不断跟踪,及时报道。
河北、浙江、安徽、江西、上海、北京等17个地区光伏补贴政策有新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
2018年底消失的光伏补贴政策:
河北:所有的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村级光伏扶贫项目,2019年1月1日后新建的光伏扶贫电站,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浙江:杭州、杭州富阳区、金华市、杭州余杭区、浦江县、磐安县、泰顺县的光伏补贴政策于2018年12月13日到期。对于光伏地面电站、居民住宅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应用企业都有利好补贴。详见下表。
上海:补贴力度最大,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
2019年即将消失的光伏补贴政策:
安徽:平湖市的政策是截止2019年8月9日前有效。农光互补项目也被列为其中。
2018年底消失的
光伏补贴政策
详情如下:
河北省
2018年1月29日,河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计划的通知》
内容要点:项目在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在执行当地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继续享受省内每度电补贴0.2元的扶持政策,自投产之日起补贴三年。
适用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
补贴时限:以申请月为准,累计补贴36个月(3年)
备注:0.2元/度,连补3年
2018年5月8日,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光伏扶贫电站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
内容要点:2018年底前并网发电的光伏扶贫电站上网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补贴3年,到期后按照国家现行光伏电站电价政策执行。2019年1月1日后新建的光伏扶贫电站,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适用范围:2018年底前并网发电的光伏扶贫电站
补贴时限:以申请月为准,累计补贴36个月(3年)
备注:2019年1月1日后新建的光伏扶贫电站,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2018年6月初,河北省能源局《关于请对所有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给予省内电价补贴函》
内容要点:通知再次确定,2018年12月31日前并网的村级扶贫电站与集中扶贫电站享受 0.2 元连续 3 年的补贴,并取消必须使用省内组件才能拿到补贴的限制。
适用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并网的村级扶贫电站与集中扶贫电站
补贴时限:以申请月为准,累计补贴36个月(3年)
备注:取消必须使用省内组件才能拿到补贴的限制。
浙江省
2018年6月13日,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关于
太阳能光伏发电资助的实施细则》
内容要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由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含农光互补项目)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1.非居民发电量补贴。按0.2元/千瓦时标准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补贴,自并网之月起始,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2.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项目实际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
适用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居民住宅光伏项目
补贴时限:非居民发电量补贴:自并网之月,累计补贴60个月(5年)
备注:对居民住宅光伏初装实际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
2016年5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容要点:在2016-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国家、省有关补贴基础上,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对纳入省、市年度光伏项目计划且在2016—2018年期间按期建成并网的光伏地面电站,给予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适用范围:2016-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地面电站项目
补贴时限:自并网之月起,累计补贴60个月(5年)
备注:本实施意见自2016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017年2月22日,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要点: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范围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助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适用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在金华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补贴时限: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3年。
备注:市区包括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
2017年3月23日,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容要点:在余杭注册的光伏企业新建分布式项目(2017-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自并网之月起给予投资企业0.2元/千瓦时补贴,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对原2014-2016年建成并网,装机容量达到0.3MW以上的分布式项目给予投资企业0.2元/千瓦时补贴,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对2017-2018年建成并网地面电站,给予项目投资企业0.05元/千瓦时补贴,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居民住宅光伏补贴给予1元/峰瓦一次性补贴。
适用范围:2017-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项目/在2017—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光伏地面电站、居民住宅光伏发电项目
补贴时限:自并网之月起,补贴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备注:本实施意见自2017年4月15日起施行,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017年7月5日,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浦江县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
内容要点:2018年12月31日前,在县域内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并在县域范围内完成立项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适用范围:光伏应用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居民屋顶光伏项目
补贴时限:自并网发电之日起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备注:本方案自2017年7月10日起实施。
2016年4月17日,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容要点:2018年12月31日前,对列入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农光互补、地面电站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适用范围:分布式光伏项目/农光互补/地面电站
补贴时限:自并网发电之日起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备注: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5年9月22日,泰顺县人民政府《加快光伏发电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内容要点:1、从2015年起至2018年底前,低收入农户家庭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家庭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2、从2015年起至2018年底前,在县域范围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成投入使用的,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适用范围: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补贴时限: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备注: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安徽省
2016年8月1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内容要点: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5年。对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0年;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6年。
适用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
补贴时限:自项目并网次月起,,补贴时限分别为15年、10年、6年
备注:本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2017年5月16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马鞍山市促进工业经济倍增产业扶持若干政策》
内容要点:在马鞍山注册的企业在我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由我市企业生产的组件,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运营企业0.25元/千瓦时补贴。
适用范围:在淮北市注册的光伏企业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全部使用本市企业组件)
补贴时限:0.25元/千瓦时补贴,时间未说明
备注: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年一维护,之前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江西省
2015年8月11日,南昌市政府办公厅 《南昌市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内容要点:本示范工程享受市专项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3元/峰瓦,直接发放给居民。
适用范围:示范工程
备注:本方案为试行方案,由市能源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不断完善修改。
上海市
2016年11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内容要点: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适用范围: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个人,养老院)
补贴时限:奖励时间为5年
备注:本办法适用于本市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
2019年即将消失的
光伏补贴政策
详情如下:
浙江市
2018年6月4日,嘉兴市发改委、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电量补贴政策的通知》
内容要点:鼓励户用光伏应用,对2018-2019年期间并网投运的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电站,房屋业主自投自建的按发电量给予0.25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其它投资者投资建设的按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自项目并网起连续补贴2年。(每户每年最高补助1000元)。
适用范围:2018-2019年期间并网投运的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电站
补贴时限:自项目并网起,累计补贴24个月(2年)
备注:每户每年最高补助1000元)
2017年10月13日,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内容要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延续2016年的政策,按发电量给予每度0.3元补贴,一补5年,屋顶所有者按发电量给予每度0.05元补贴,一补5年。
适用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且通过并网验收的分布式项目
补贴时限: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备注:政策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7年10月12日,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永嘉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扶持政策的通知》
内容要点:1、企业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包括企业屋顶光伏项目装机容量未达50千瓦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给予每千瓦时0.3元补贴,连续补贴5年);2、居民家庭屋顶光伏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1元的一次性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8000元;
适用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补贴时限: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连续补贴5年
备注:公共设施屋顶按企业屋顶补贴标准,已由县财政全额安排行政经费的单位不再予以补助。
安徽省
2016年8月9日,平湖市人民政府《平湖市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补充意见的通知》
内容要点:对在本市注册的企业投资光伏项目且审批项目0.1兆瓦及以上的,补助期限为5年;鼓励2000平方米以下工业企业利用屋顶资源,装机容量150千瓦以下光伏项目,从建成并网起前两年按0.25元/千瓦时,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助;“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从并网起前两年按0.3元/千瓦时,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助。;对在居民屋顶建设0.1兆瓦及以上光伏项目,按建设并网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一次性补助。
适用范围:企业光伏发电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农光互补项目/居民屋顶项目
补贴时限: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项目三年内申报有效。
备注:截止2019年8月9日前有效
北京市
2015年8月20日,北京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内容要点: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奖励0.3元(含税),奖励期限5年。
适用范围: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补贴时限:每千瓦时奖励0.3元(含税),奖励期限5年
备注:本办法财政奖励资金结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