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中国新能源资产投融资与交易报告》旨在总结2018年上半年新能源市场、投融资和交易情况,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市场镜像,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决策参考。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特对光伏相关分析进行摘编整理,以飨读者。
光伏政策变化——《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补贴项目将被严控 2018年装机或达40GW
2018年上半年,光伏同样出现重大政策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光伏的指标管理趋于严格,降补贴成为行业政策的主要考虑因素。
今年安排1000万干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包括商业屋顶、户用屋顶)今年暂不安排地面普通光伏指标。
自2018年5月31日起,新投运的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干瓦时0.32元(含税)。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国家没有任何要打压光伏的意思,造成当前局面的主要原因就是2016、2017年标杆电价的下降幅度小于光伏装机成本下降幅度,造成2017年装机达到53GW,彻底用光了十三五的计划规模。预计未来,所有需要补贴的光伏项目指标都将被严格控制,部分地方政府为了保住本地市场,将陆续出台本地的补贴政策。因此,我们对2018年全年的装机市场,仍然维持40GW的预测不变。
光伏政策变化——《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企业电站扶贫热将消退 保障电站质量要靠政府自己
2018年4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光伏扶贫电站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全部收益用于扶贫。且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补贴方面,执行国家光伏扶贫价格政策,不参与竞价,优先纳入补贴名录,原则上次年一季度前发放到位。消纳方面,明确光伏扶贫项目优先调度,全额消纳。
光伏扶贫的思路回归到村级电站和户用屋顶光伏扶贫模式,且不能负债,那么只能靠地方财政的扶贫款来支持扶贫电站建设。并且,原来各省自己拿出普通地面电站指标用于扶贫的地方扶贫电站,恐怕难以享受扶贫电站电价和补贴上的待遇。预计,企业的电站扶贫热将快速消退,保障扶贫电站的质量和长期的运营维护要靠地方政府自己想办法。由于地方政府缺乏相关技术鉴别能力,如何解决这样的难题,尚待进一步观察。
很多地方希望实现造血式扶贫,即雇佣本地贫困户做电站运维领工资,那也需要完成相应的培训才能胜任。电站扶贫不像养猪养牛,是非常容易判断项目运行质量的,随着扶贫电站陆续运营2-3年后,很容易看到发电量等数据,预计2019年将面临“扶贫电站回头看”式的全面检查。
光伏市场变化:上半年新增创4年来最高
2018年上半年,光伏新增再次接近25GW,依然为4年来最高(目前官方统计数据还待核实)。
增长原因主要为:
一是2018年本身并没有明确的630政策。但是企业的投资惯性依然起了很大的作用,大家仍然以半年为时间节点抢并网。
二是电价相对于装机成本下降较慢,大量项目的投资收益上升,剌激开发企业凶猛的四处寻找项目并抓紧落地。
三是预计2018年下半年仍然有部分2017年的普通地面电站指标没有抢到630,将适用新的地面电站电价在1230之前并网。分布式的增长,一方面来自地方补贴的支撑,在部分地区项目仍然具备开发价值;另一方面,如果组件价格下降到1.5元/瓦,那么陆续会用屋顶在无补贴的情况下,具备开发价值。
融资情况:融资成本飙升 光伏难逃压力
2018年上半年,融资成本出现飙升,光伏难逃压力。
光伏因为建设期短,融资模式更多,但在整体去杠杆的背景下,融资难有加剧的趋势。
难度加剧体现在,融资成本更高,金融机构没钱。特别是在分布式的融资上,金融机构比较担心电费收款和用电户的信用问题。分布式的现金流维系在用电户身上,分为正常用电和正常结算,见下图。如果用户优质,有可能通过租赁来解决,但是建设期的融资,要么EPC垫资,要么选择供应链金融解决。
交易情况:交易活跃 光伏资产高周转率是主因
对于电站资产交易,由于之前路条端的无序交易带来很多问题,导致国家能源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希望禁止电站交易,觉得项目是领国家补贴的,最好是最终持有方从一开始就进入,减少中间环节的盈利,可以节省补贴。
但是市场经济下,绝大部分国有企业根本无法做项目前期开发,即便是做,费用也是极高。反倒不如通过分工合作,不同企业阶段性持有项目来实现效率提高,成本下降。无论是美国、德国都存在不同阶段的项目交易,来帮助不同背景的投资方进入市场。
因此,治水应疏不应堵。
对于当前的市场交易活跃,很多人觉得是531政策导致的。在此,我们无法同意这样的观点。截止到2017年年底,中国己经累积超过1万亿元规模的光伏电站资产,提高流动性是刚性需求。光伏是典型的类金融资产,在建成之后,基本靠资金成本来排排坐吃果果,资产会自发的集中到资金成本最低的持有方手中,如同水自动流向低洼处。
另外一种声音是,因为补贴拖欠导致电站现金流太差,民营企业扛不住,只能卖掉,这种观点也难以成立。因为如果补贴正常,电站的回报率很高,那么市场价值将会出现相匹配的溢价,即电站收购价格很高。同样会有很多业主选择出售电站,实现退出。目前新能投平台上,也出现前六批己经领到补贴的电站转让。
特别是我国大量光伏电站集中在制造业企业手中,制造业企业第一追求的就是高周转,资金一年转6次,单次利润不高,但是累积起来惊人。制造业企业转型成资产持有方是全方面的转变,而不是简单计算一个回报率。光伏电站可以类比商业地产,很多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均选择出售商业地产转型成商业物业管理方,可见把重资产交由低成本资金方持有是大势所趋。
光伏资产现在第一步集中到国企手中,未来将通过国企的通道,以资产证券化的形式由私人投资或者险资等低成本资金来投光伏资产资。如果加上资产证券化的步骤,光伏资产的全生命周期中,至少要交易4-5次以上。
完成这个过程有几个前提条件,缺一不可:一是光伏资产现金流要正常;二是光伏资产运维市场要成熟;三是光伏资产第三方评估要公正。
电站投资: 投资者结构转换 “新”“旧”势力竞争加剧
随着新能源资产的不断扩大,电站投资者结构也出现风格转换。传统的电站投资方主要为:
新能源电站资产以右上角4个特点在不断吸引并筛选投资方,这种选择是动态的,不同的资金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选择持有电站的周期和节点。
2018年上半年出现531政策和风电的竞价政策,银行、租赁为代表的部分债权金融机构出现动摇,但是投股权的基金反而越来越活跃。以苹果带领一堆供应商成立的可再生能源基金为例,就是股权投资基金,4大AMC中也有成立基金收购电站,险资也有通过做LP而投资电站。这几种投资方也代表了新的一股电站投资势力,即:海外基金、非电力行业的基金、转型的上市公司,这部分新进入的队伍,将在收购层面与央企和地方国企展开竞争。
当前收购方的决定性因素:价格&付款周期
当前收购方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是价格和付款周期。央企和地方国企在价格方面,相对有优势。各路基金就主拼决策迅速和缩短付款周期。基于交易情况差别很大,联盟&平台将推出不同类型的电站交易分析。
2018年下半年重点关注:国家能源局即将出台三大政策
2018年下半年,国家能源局即将出台《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考核管理办法》、《光伏规模管理的相关办法》;同时,可关注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进展情况。届时,联盟将适时推出解读和分析,敬请期待。
以下为报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