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至8月1日,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在安徽金寨共同召开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管理工作会。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綦成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洪天云指出,光伏扶贫已成为产业扶贫的重要抓手、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培育了新产业,为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开辟了新路径,为解决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提供了新手段。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国家能源局,明确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五个建设标准”:一是村级电站应建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受益对象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二是年等效利用小时1000小时以上;三是具备电网接入条件;四是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五是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所有收益用于扶贫,主要采取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小微奖补等方式。
洪天云要求,各地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充分把握光伏扶贫面临的矛盾和困难,推动光伏扶贫健康可持续发展。一要夯实责任,切实把光伏扶贫电站管严管实管好;二要成立专班,常态化开展光伏扶贫督查巡查工作;三要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老电站老办法,新电站新办法”原则,妥善处理好新老电站衔接问题;四要强化运维,保障光伏扶贫电站长期可持续运行;五要把握节奏,继续做好光伏扶贫补助目录和计划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