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7月27 日,全球
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批集中规模(物资类)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并委托天恒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详情看招标原文:
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批集中规模(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2018-GZE07-WZ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批集中规模(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并委托天恒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招标范围、专用资质条件、保证金等(物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若接受外购外协,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的供应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当合法有效,由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未提供合法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2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专用资质要求是对通用资质要求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质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招标范围、专用资格要求、保证金等(物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7日起至2018年08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下同)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电子钥匙办理及安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2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首先按照4.1、4.3要求将标书款汇至我公司账户;
4.2.2 填写附件2 “文件购买登记表”;
4.2.3 将excel版,“附件2 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切勿扫描)以公司全称命名和汇款底单同时发送至cj02@thtc.com.cn邮箱,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公司全称+分标编号+包号”;
4.3 招标文件售价及公司账号信息: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投标人应以投标单位名义汇款至下述账户,汇款底单附言必须注明“分标编号+包号+购标费”(不接受个人汇款和超级网银汇款),购买多个项目招标文件须合并汇款(切勿分包汇款)。标书费发票在开标现场领取,如没有领取,开标后统一邮寄。
户 名: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富力城支行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账号:110909791510301
4.4 标书款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因应答人内部没有沟通协调好或提供信息有误的,重复购买同一标包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费用售后概不退还。发票一经开出不予更正、退换、作废。
4.5 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08月17日上午08:00-09:0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前厅(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北京商界B段三层)。
5.2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前厅(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北京商界B段三层)。
5.3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或封装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4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开标大厅(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北京商界B段三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北区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内
邮编:102209
招标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北京商界B段3层
邮编:100062
联系人:姜婷、陈洁
电话:010-57024017、57024008
财务事宜:010-57024022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操作问题咨询):010-63411000
邮箱:cj02@thtc.com.cn
8.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18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