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广核发布《关于17家公司非中国广核集团下属公司的澄清公告》,公告对未授权而使用“中广核”字号的17家公司,提出澄清声明,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公告称,未授权而使用“中广核”字号的17家公司,并非中国广核集团下属公司,其对中广核品牌造成了严重侵权。声明强调,中广核从未拥有上述公司的任何资产或股权,亦无隶属或管理关系,若因上述公司的经营行为导致法律、劳务纠纷或其他相关责任与中广核无关。
17家冒名使用了“中广核”字号的公司分别为:
北京中广核高科工程技术研究院(及其浙江分院)
北京中广核佛子庄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广核盛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广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中广核(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嘉兴中广核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广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襄汾县襄龙中广核汇联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辽阳县中广核汇联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巴林右旗中广核汇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灵宝市中广核汇联光伏有限公司
中广核汇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多伦县中广核汇联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无棣县中广核汇联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广核汇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海南省东方市中广核汇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公告原文如下所示:
关于17家公司非中国广核集团下属公司的澄清公告
近期我集团发现,北京中广核高科工程技术研究院(及其浙江分院)、北京中广核佛子庄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公司(附表)冒名使用了“中广核”字号,对我集团品牌造成了严重侵权。鉴于这17家公司并非中国广核集团下属公司,我集团郑重澄清并声明如下:
中国广核集团并未授权上述公司使用“中广核”字号,从未拥有上述公司的任何资产或股权,亦无隶属或管理关系,若因上述公司的经营行为导致法律、劳务纠纷或其他相关责任与我集团无关。我集团已与上述公司开展沟通,要求其立即停止该类侵权行为。
如因上述公司经营行为导致的其他不利后果,并因此对我集团品牌及/或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我集团其他损失,我集团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