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 17:29分,东莞发改局下发《关于我市2017-2018年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容量情况的通知》。《通知》指出,东莞市2017-2018年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总容量为120MW,项目建成并网后按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
《通知》进一步明确:
1) 截止目前,东莞市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已并网发电并提交补贴申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约为108MW,余下的补助项目容量约为12MW,已并网发电的项目请项目单位抓紧提交补助申请材料,项目是否纳入补助范围按照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
2)东莞发改局将根据2017-2018年光伏产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2019-2020年光伏专项资金补助政策。
3)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补助的光伏发电项 目,不再补助。
4)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 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 0.3 元/千瓦时, 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 5 年进行补助。
该通知终于确定,东莞分布式光伏项目在630前可以拿到补贴,这也是531新政以来全国首份明确补贴时间和事项的红头文件。
在7月3日东莞市发改局召开的光伏座谈会上,对于”东莞市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政策是否继续执行?2019年补助政策是否延续?”的问题,东莞发改局明确表示,“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补助对象及范围是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即2018年12月31日前市域范围内并网的项目均可享受该补助政策,具体政策详见市发改局官方网站。2019年的补助政策需要待下半年对2017年以来全市光伏产业发展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
短短3天,东莞发改局便及时下达明确的《通知》,率先在全国范围内下发利好分布式项目的政策。在531新政不明朗的情况下,给光伏从业者带来了新的生机,也足见东莞发改局坚定发展光伏、支持光伏发展的信心与力度。
通知原文
关于我市2017-2018年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容量情况的通知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7〕49号),我市2017-2018年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总容量为120MW,项目建成并网后按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现将我市补助项目容量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截止目前全市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
日已并网发电并提交补贴申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约为108MW,余下的补助项目容量约为12MW,已并网发电的项目请项目单位抓紧提交补助申请材料,项目是否纳入补助范围按照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
二、 我局将根据2017-2018年光伏产业发展情况研究
制定2019-2020年光伏专项资金补助政策。
特此通知
具体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