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地区可依托省级电力交易中心设立市(县)级电网区域分布式发电交易平台子模块,或在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的指导下由市(县)级电力调度机构或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的调度运营机构开展相关电力交易。在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可以提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服务的条件下,可由省级电力交易机构承担,但该交易不同于常规电力交易,为此应制定专门的交易规则。考虑到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是一种简易电力交易行为,如果市(县)级电网企业有能力组织,也可以将交易平台设在市(县)级电网企业,更便于将交易与电网运行、电费收缴、结算相衔接。
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在已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的前提下,经电力交易机构进行技术审核后,就可与就近电力用户按月(或年)签订电量交易合同,在分布式发电交易平台登记。经交易平台审核同意后供需双方即可进行交易,购电方应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环保标准和市场准入条件的用电量较大且负荷稳定企业或其他机构。电网企业负责核定分布式发电交易所涉及的电压等级及电量消纳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