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于5月8日首发过会。此次拟登陆深交所,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拟募集资金61,378.47万元。其中,9,247.21万元拟投向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9,726.99万元拟投向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5,537.91万元拟投向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4,639.00万元拟投向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4,332.00万元拟投向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7,895.3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3,617.66万元、34,973.96万元、83,124.04万元、65,497.1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332.00万元、3,554.85万元、11,809.47万元、15,052.64万元。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84.93万元、5,837.29万元、23,756.61万元、-14,767.23万元。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应收账款分别为19,584.31万元、16,488.38万元、15,280.19万元、24,193.33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3.94%、16.24%、7.19%、10.98%;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38次、1.05次、2.70次、2.73次。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5,892.77万元、31,023.46万元、30,630.35万元、37,284.00万元。
招股书显示,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坏账准备分别为12,190.78万元、10,894.74万元、12,895.69万元、10,695.88万元。数据可见,捷佳伟创连续三年一期坏账准备过亿元。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存货分别为26,533.89万元、41,151.95万元、107,545.75万元、114,636.8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2.43%、40.53%、50.59%、52.04%;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83次、0.68次、0.70次、0.34次.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资产总额分别为81,815.65万元、101,536.62万元、212,576.66万元、220,268.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62,490.88万元、80,788.81万元、186,574.47万元、192,446.03万元。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负债总额分别为25,341.17万元、41,507.29万元、140,737.85万元、137,217.0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23,946.17万元、39,147.29万元、139,199.10万元、135,528.32万元。
1.捷佳伟创原全资子公司湖北弘元于2014年成为捷佳伟创参股公司,且更名为湖北天合。天合集团从2014年第四大客户一跃成为捷佳伟创第一大客户。有疑问称,全资子公司变参股公司是否存利益输送?
2. 捷佳伟创此前为新三板挂牌公司,2017年10月发布招股书中的多项数据与其在新三板发布的年报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及矛盾。
3. 捷佳伟创业绩逐年增长,但经营活动现金流却在2014年及2017年上半年出现亏损,利润质量异常。
4.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54%、30.52%、35.33%、41.39%。行业平均值分别为35.75%、39.26%、41.98%、32.83%。捷佳伟创综合毛利率与同行变动趋势不一致。
5. 捷佳伟创在2014年、2015年、2017年上半年先后更换会计独董,有疑问称,是否为公司财务不规范,导致会计独董为规避职业风险而辞职?
6. 捷佳伟创分别于2017年4月、2017年10月发布两版招股书,但两版招股书中海外数据存在差异。2017年4月招股书海外数据中,新加坡收入金额为11794.51万元,2017年10月招股书中无新加坡数据;2017年4月招股书中无越南地区收入金额,但在2017年10月招股书中,越南地区收入金额为9453.85万元。
此外,6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一份《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暂不安排今年普通光伏电站指标,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度电补贴均下调5分钱。该《通知》被业内称作“5·31新政”,同时也称为“史上最严苛新政”。有分析称,新一轮行业洗牌势在必行。
专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 拟募资6亿
捷佳伟创全称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成立于2007年6月18日的深圳市捷佳伟创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的技术与工艺研发。
余仲、左国军、梁美珍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间接持有和控制发行人48.2279%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余仲直接和间接持有3,222.80万股,持股比例为13.4283%;左国军直接持有2,661.76万股, 持股比例为11.0907%;梁美珍直接持有2,845.07万股,持股比例为11.8544%, 蒋婉同直接持有1,422.53万股,持股比例为5.9272%,蒋泽宇直接持有1,422.53股,持股比例为5.9272%,蒋婉同、蒋泽宇享有的股东权利由其法定监护人梁美珍代为行使,因此,梁美珍持有和控制发行人23.7089%股份的表决权。
余仲、左国军、梁美珍三人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捷佳伟创此次拟登陆深交所,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拟募集资金61,378.47万元,募集资金项目备案情况如下:
一、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1.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9,247.2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9,247.21万元;2.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9,726.9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9,726.99万元;3.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6,264.1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537.91万元。
二、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639.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639.00万元。
三、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332.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332.00万元。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27,895.3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7,895.36万元。
6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一份《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因落款日期为5月31日,简称“531新政”):暂不安排今年普通光伏电站指标,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度电补贴均下调5分钱。
该《通知》被业内称作“5·31新政”,同时也称为“史上最严苛新政”。一经发布就引起市场热议。有分析认为,该《通知》给近年来大热的光伏产业踩下了“急刹车”。
《通知》还明确指出,根据目前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国暂不安排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普通电站暂不安排、分布式2018 年仅安排10GW 纳入指标,包括户用或也在该指标之中。
多家机构预测,受新政影响,今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可能较去年大幅下滑三成多,可能仅有3500万千瓦左右。新增装机的大幅缩水,将给国内光伏制造业带来巨大压力,设备降价引发的新一轮行业洗牌势在必行。
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放缓、新签境外订单金额下滑问询
证监会2018年5月8日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7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要求捷佳伟创说明以下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欧美双反调查、美国“201条款”调查以及印度双反调查等对发行人产品出口的影响,相关贸易摩擦可能存在的负面影响是否充分披露;(2)说明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外销业务的影响及风险是否充分披露;(3)结合下游光伏行业发展状况、所处行业竞争状况、行业政策及变动趋势、产品市场容量、同行业公司的可比情况、技术发展状况、2018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及在手订单数量等,说明发行人业务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及所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是否面临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可能,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2017年7月,发行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蒋柳健去世后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由梁美珍、蒋婉同、蒋泽宇继承,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由蒋柳健、余仲和左国军变更为梁美珍、余仲和左国军。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共同控制之下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2)上述变化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报告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但2017年增幅明显放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尤其是2016年大幅增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趋同;(2)2017年新签境外订单金额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3)销售合同是否明确规定验收周期,超过9个月产品验收周期的收入占比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及对未来业务发展的影响和相关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报告期发行人存货余额较大,其中发出商品占比较高且持续增长,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存货结构的合理性,发出商品保持较高余额是否与收入、订单相匹配;(2)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3)针对报告期出现的下游客户取消订单或延迟验收等情况,是否对可能产生存货滞压和跌价采取了有效应对措施;(4)国内及国外期末发出商品的盘点程序是否执行到位,发出商品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报告期常州天合及其关联方均为发行人第一大、第二大客户,发行人对其销售金额较大且每年大幅上升。2014年向常州天合转让原全资子公司湖北弘元51%股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转让湖北弘元股权的原因及未全部转让其股权的具体考虑;(2)向常州天合及其关联方销售金额较大且每年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真实,销售价格、信用期与其他客户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捷佳伟创2013年1月曾撤销IPO申请 上市一波三折
证监会反馈意见显示,捷佳伟创曾向证监会提出首发申请,2013年1月撤销申请。发审委要求捷佳伟创说明:(1)前次申报文件和本次的差异,前次申报文件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否存在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2)发行人撤销前次发行申请的真实原因,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中介机构是否更换,如是,说明更换原因、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提供相关依据并发表意见。
2012年4月11日,国信证券保荐的单晶硅制造商隆基股份登陆A股。上市当年,受行业环境影响,隆基股份巨亏5467万元。2013年,国信证券所保荐的11家公司撤回了上市申请,其中包括捷佳伟创。据挖贝网,捷佳伟创2013年净利润为1284万元,未达到“红线”。
3月30日,捷佳伟创(833708)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同意恢复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查。
捷佳伟创过会10天后,证监会网站发布《2018年5月7日-5月11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针对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发行人2017年境外订单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发行人在《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文件中披露:“201条款的实施对中国的光伏电池组件企业出口影响较小,但对中国企业布局在泰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的电池组件的产能具有一定的不利影响”、“自2017年印度启动对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以来,印度本土企业对于是否在本土新建、扩建产能处于观望态势。因此,2017年,公司未在印度地区取得订单;而开拓其他新兴光伏市场和境外新本土客户需要有一定时间的导入期”。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欧美双反调查、美国“201条款”调查以及印度双反调查等情况、对发行人业务的不利影响以及发行人面临的风险。
营业收入波动:2015年下降20% 2016年增长138%
数据显示,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3,617.66万元、34,973.96万元、83,124.04万元、65,497.13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下降19.82%,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137.67%。
捷佳伟创表示,随着 2015 年光伏行业基本面回暖态势的确立,公司在手订单呈爆发式增长趋势,2015年和2016年公司新签设备订单分别为73,586.45万元和 243,212.94 万元,从而直接推动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124.04万元,较2015年营业收入增长了137.67%。
本公司生产设备集中应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领域,受太阳能光伏行业波动、下游客户经营业绩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此外,公司生产的设备从签订合同、发货到验收确认收入周期较长,通常需 7-12 个月,在光伏行业不景气的时期部分客户会推迟验收从而导致这一周期趋长;同时,受光伏行业政策、国际环境和贸易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
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下降26% 2016年增长150%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1,573.72万元、30,730.35万元、76,973.58万元、63,970.39万元。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下降26.08%,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50.48%。
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捷佳伟创说明主营业务收入2015年度下降2016年度上升的原因,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与下游行业发展状况是否匹配等问题。
2015年归母净利润增长6.7% 2016年增长232.2%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332.00万元、3,554.85万元、11,809.47万元、15,052.64万元;2015年、2016年增幅分别为6.69%、232.21%。
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公司说明净利润报告期内波动尤其是2016年增幅较大的原因,说明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等问题。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长期不匹配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84.93万元、5,837.29万元、23,756.61万元、-14,767.23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332.00万元、3,554.85万元、11,809.47万元、15,052.64万元。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额分别为-8,216.93万元、2,282.44万元、11,947.13万元、-29,819.87万元。
捷佳伟创招股书表示,201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同期净利润低 8,216.93万元。主要原因系:(1)2014年,太阳能光伏行业逐步复苏,公司2010年和2011年发出的设备在2014年验收确认收入20,927.02万元,发出商品金额下降导致2014年末存货金额下降7,504.63万元;(2)之前年度设备验收确认收入导致2014年末预收款金额下降10,043.84万元,推动2014年末经营性应付项目金额下降10,130.15万元;(3)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以及受部分客户回款时间的影响导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上升8,504.92万元,推动期末经营性应收项目金额上升10,562.46万元;(4)2014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4,611.23万元。
2017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同期净利润低 29,819.87万元。主要原因系:(1)2017年6月末经营性应收项目金额上升17,660.50万元,其中:1)2016年和2017年1-6月,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新签设备类订单金额分别为243,212.94万元和120,191.52万元,通过应收票据收取的货款金额较高,2017年6月末应收票据余额较2016年末增长7,089.28万元;2)较多的订单推动2017年1-6月公司确认营业收入65,497.13万元,相应增加应收账款,2017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16年末增长6,653.65万元;3)2017年4月,公司通过与英利集团的债务重组收回了较多之前年度的应收账款,2017年6月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较2016年末下降2,259.49万元;4)应交增值税和所得税借方余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1,891.37万元;(2)较多的新签订单使公司包括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等在内的存货余额增长较快,2017年6月末,存货较2016年末上升7,983.24万元;(3)2017年1-6月,公司支付了较多的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2017年6月末,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余额合计较2016年末下降7,450.54万元,使得2017年6月末经营性应付项目下降5,314.21万元。
2016年应收账款1.5亿 账面余额3亿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应收账款分别为19,584.31万元、16,488.38万元、15,280.19万元、24,193.33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35,892.77万元、31,023.46万元、30,630.35万元、37,284.00万元。
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捷佳伟创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信用政策变化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超出合同约定付款时点的应收账款金额、占比、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各期逾期客户情况及逾期原因、回款风险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是否充分,说明各期应收账款核销情况及原因、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合规性等问题。
三年一期坏账准备过亿
招股书显示,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坏账准备分别为12,190.78万元、10,894.74万元、12,895.69万元、10,695.88万元。数据可见,捷佳伟创连续三年一期坏账准备过亿元。
捷佳伟创表示,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会对本公司资金管理造成一定的压力,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将会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虽然公司目前的信用政策、内控收款政策和应收账款的管理模式能够保障运营资金的正常运转,但从长远考虑,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仍可能会给公司发展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和一定的经营风险。
应收票据大幅增长 2016年1.2亿 2017年上半年1.9亿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应收票据分别为7,153.07万元、4,285.15万元、11,800.76万元、18,890.04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分别为5,472.52万元、4,285.15万元、11,345.61万元、18,661.69无;商业承兑汇票分别为1,680.55万元、无、455.15万元、228.35万元。
捷佳伟创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应收票据余额逐年上升是由具体的结算特征、下游行业环境导致的。从结算特征看,银行承兑汇票因信用度高、周转方便、延期兑现的属性,普遍用于往来结算。从行业环境看,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为下游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厂商, 普遍使用票据结算,且使用承兑汇票支付采购款可以减少现金支付压力,将有效期内的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公司也是其降低资金周转压力的有效手段。因此,受行业整体营商环境影响,经过下游客户的层层传导,应收票据余额随经营规模增长而不断上升。
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公司说明商业承兑汇票是否存在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及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背书、贴现、质押情况,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方式及具体影响金额,各期末应收票据具体情况,背书、贴现及质押且在各期末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包括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等问题。
存货逐年增长 周转率下滑低于行业平均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存货分别为26,533.89万元、41,151.95万元、107,545.75万元、114,636.80万元;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83次、0.68次、0.70次、0.34次。同期行业均值分别为0.92次、0.80次、0.97次、1.08次。
捷佳伟创同行业可比公司分别为晶盛机电、精功科技、天龙光电、北方华创、先导智能、罗博特科、奥特维、迈为科技、博硕光电、金辰股份。
晶盛机电2014年至2017年1-6月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65次、1.02次、1.76次、2.26次;精功科技同期分别为1.68次、1.33次、1.35次、1.72次;天龙光电同期分别为0.32次、0.32次、0.31次、0.27次;北方华创同期分别为1.04次、0.84次、0.95次、0.97次;先导智能同期分别为0.86次、0.64次、0.74次、0.51次;博硕光电同期分别为0.78次、0.93次、0.60次、0.73次。罗博特科2014年至2016年分别为0.47次、1.07次、1.20次;奥特维2014年至2016年分别为1.40次、0.01次、1.25次;迈为科技2014年至2016年分别为0.66次、1.17次、0.92次;金辰股份2014年至2016年分别为1.33次、0.69次、0.66次。
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捷佳伟创说明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与上述会计政策、产品调试周期、产品验收周期等的差异情况及原因是否一致等问题。
截至2016年底负债14亿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负债总额分别为25,341.17万元、41,507.29万元、140,737.85万元、137,217.0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23,946.17万元、39,147.29万元、139,199.10万元、135,528.32万元。
捷佳伟创表示,流动负债是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其中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三项负债合计占总负债的比例达到84.82%、85.82%、91.65%、93.1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各期新增订单金额增加,预收款余额增长较快,应付账款余额也随着采购金额的增加而增加,2015年末,预收款项和应付账款合计较2014年末增长18,689.98万元;2016年末,预收款项和应付账款合计较2015年末增长92,975.14万元。
疑点一:全资子公司到参股公司 有没有利益输送
据梧桐树下V,湖北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原名湖北弘元,成立于2010年,是捷佳伟创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2月,通过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对湖北弘元增资,常州天合成为湖北弘元的控股股东,持股51%,捷佳伟创的持股比例降至49%。2014年3月起,湖北弘元不再纳入捷佳伟创合并报表范围且更名为湖北天合,捷佳伟创采用权益法核算湖北天合的投资收益。通过天眼查查询,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现名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纪凡。
再查询天眼查,对高纪凡是如此介绍的:1997年,高纪凡创立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湖北天合主要为常州天合电池组件的生产提供电池片,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湖北天合为捷佳伟创分别贡献了78.2万元、1977.09万元、1397.46万元和376.91万元的投资收益。
最为重要的是,湖北天合成为捷佳伟创的参股公司后,天合集团从2014年的公司第四大客户一跃成为后面几年捷佳伟创的第一大客户。2014年,捷佳伟创对天合集团销售额3215万元,2015年、2016年、2017年上半年的销售额分别是8764万元、22966万元、13569万元,交易金额节节升高。这个全资子公司变身参股公司后面有没有利益输送?
疑点二:新三板年报数据和招股说明书数据对不上
据环球网报道,捷佳伟创此前是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发布了各年度财务报告,但是对比该公司此前发布的年报数据和本次招股说明书数据,其中却存在不少差异和矛盾之处。
根据招股书第153页披露的主要供应商采购信息,捷佳伟创在2015年向“深圳市宝安广业兴实业有限公司”采购2098.43万元,并使其成为当年第一大供应商;但是根据捷佳伟创在新三板发布的2015年年报数据显示,前五大供应商中并未包含这一供应商名称,这就意味着捷佳伟创在2015年年报中认定的当年向“深圳市宝安广业兴实业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不会超过724.16万元,与招股书披露采购数据相差巨大。
不仅如此,捷佳伟创在本次招股书中披露的2015年度采购总额仅为3.21亿元,但是在2015年年报中披露的采购总额则高达3.53亿元,前后更是相差达三千万元以上。
与上述问题相仿,捷佳伟创在招股书中披露2014年对客户“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销售2704.96万元,但是该客户并未出现在捷佳伟创在挂牌新三板时发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的前五大客户名单中;同时,前后两版信息披露针对2014年向“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也存在差异。
不仅如此,根据招股书第152页披露,捷佳伟创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为“上海樱元科技有限公司”,2017上半年涉及采购金额高达2112.71万元、位列第3大供应商的位次,捷佳伟创与其开始合作时间为2016年8月。
根据工商注册资料显示,“上海樱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2日,截止2017年末的实缴注册资本仅为150万元,且该公司的监事杨争妍担任法人代表的“大连度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还被吊销工商执照。
类似情形还存在于捷佳伟创的主要外协加工商“深圳市旺德福机电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捷佳伟创则是于2011年8月与之建立合作关系的。这也令人担忧捷佳伟创与这些注册成立时间极短的公司进行大额采购,在供应商选择方面是否过于宽松?
疑点三:利润质量异常 业绩增长并未带来相应的现金流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报告期内,捷佳伟创核心产品PECVD设备和扩散炉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合计达到71.28%、51.98%、53.19%和58.23%,是该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从销售区域上看,报告期内捷佳伟创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内市场,其中华东地区是其最主要的境内市场。不过,2015年起,随着国内电池组件生产企业在东南亚地区新建生产线以及印度光伏行业的兴起,该公司加大了对东南亚及印度市场的开拓。2015年~2017年1~6月,捷佳伟创来自境外销售额逐年上升,至2017年上半年,来自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31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51.74%。
据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2015年-2017年上半年,捷佳伟创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36亿元、3.50亿元、8.31亿元和6.55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16亿元、3.07亿元、7.70亿元和6.4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33亿元、0.36亿元、1.18亿元和1.51亿元。
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捷佳伟创营收及主营业务收入波动较大,净利润持续增长,两者增长趋势存在差异。正常情况,企业营收与净利润的趋势应该相一致。
不过,更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业绩增长并未带来相应的现金流。2014年及今年最近一期,其经营性净现金流出现巨亏。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分别为-0.49亿元、0.58亿元、2.38亿元、-1.48亿元。
疑点四:综合毛利率与同行变动趋势不一致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54%、30.52%、35.33%、41.39%。行业平均值分别为35.75%、39.26%、41.98%、32.83%。
捷佳伟创同行业可比公司分别为晶盛机电、精功科技、天龙光电、北方华创、先导智能、罗博特科、奥特维、迈为科技、博硕光电、金辰股份。
晶盛机电2014年至2017年1-6月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9.28%、44.58%、38.87%、33.77%;精功科技同期分别为16.81%、25.89%、31.09%、26.28%;天龙光电同期分别为7.57%、5.48%、25.08%、24.55%;北方华创同期分别为34.62%、40.62%、39.73%、35.90%;先导智能同期分别为43.48%、43.05%、42.56%、44.60%;博硕光电同期分别为39.00%、49.24%、60.91%、31.87%。罗博特科2014年至2016年分别为29.25%、37.38%、38.50%、奥特维同期分别为52.00%、45.95%、44.69%;迈为科技同期分别为50.25%、46.94%、52.42%;金辰股份同期分别为45.19%、53.47%、45.98%。
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捷佳伟创结合报告期各类产品的单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及原因,量化分析并补充披露各期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各类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波动情况是否一致等问题。
捷佳伟创在招股书中表示,上述同行业各可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水平差异较大,主要受各公司产品结构和收入结构的影响。
疑点五:三换会计独董
据梧桐树下V,捷佳伟创独立董事为3名。第一个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为程汉涛,任职自2012年2月26日开始。2014年12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选举时,只选了2个独立董事,没有提程汉涛,小编估计程汉涛已提出不愿意继续担任第二届独立董事了。
4个月后的2015年4月15日,公司增选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陈志君。很遗憾,这位陈志君履职后不到2年,即于2017年2月24日提出辞职。
2017年3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又选举孙进山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报告期3年半,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前面2个先后辞职,难免让人怀疑,是不是这个公司财务上不规范,让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发现了,为防范职业风险,而选择辞职?
疑点六:捷佳伟创IPO海外收入说谎?
据中国基层网财经报道,捷佳伟创2017年4月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分区域主营业务收入中,2016年,新加坡、泰国金额分别为11794.51万元、8339.18万元,占比分别为15.32%、10.83%。从上述数据可以算出,公司2016年新加坡和泰国的金额合计为为20133.69万元。
捷佳伟创2017年10月份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则显示,按照产品最终使用方所在地域,营业收入的区域分布情况中,2016年,泰国金额为22140.09万元,而没有新加坡。
就算公司2017年10月份版本的《招股说明书》将新加坡、泰国的收入合并计算,仍比2017年4月份的《招股说明书》两个区域的合计收入金额多出2006.4万元。
这多出的2006.4万元从哪里来的?是公司统计数据有误?还是销售数据造假?
由于合同金额和销售价格存在核实较大困难,海外销售数据的真实性一直是证监会关注的焦点,此前雅百特就因为海外项目造假被证监会严厉处罚。
此外,捷佳伟创2017年10月份版本《招股说明书》显示,2016年,公司越南地区业务收入金额为9453.85万元,占比为12.28%。而在公司2017年4月份版本《招股说明书》中,2016年公司分区域收入中,却没有越南地区的收入金额。而越南当期的收入金额,远远高于同期的马来西亚、印度、泰国的收入金额,却被公司“选择性”忽略掉。颇显诡异。
信披违规遭处罚
招股书显示,2007年6月至2008年3月期间,公司的前身捷佳有限的名义股东曹克勤、吴奇代实际股东伍波、张勇分别持有捷佳有限 12.5%的股权;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捷佳有限名义股东李果山代实际股东蒋柳健、余仲、左国军、伍波和张勇总计持有捷佳有限12%的股权。
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在公开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未披露上述股权代持事项。经自查,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披露了更正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补充披露了公司上述股权代持形成及解除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蒋柳健等相关责任主体采取提交书面承诺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318号)。
根据该决定,公司未按照规定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历史上的股权代持事项;董事长蒋柳健、董事会秘书汪愈康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完整、及时,董事李时俊、余仲、左国军、伍波和监事张勇作为股权代持事项的知情人和信息披露文件的签字人,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完整、及时,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股转公司对捷佳伟创作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对蒋柳健、汪愈康、李时俊、余仲、左国军、伍波、张勇作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7年上半年分红3840万元
招股书显示,捷佳伟创2017年6月6日和2017年6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共分配红利3,840.00万元。
上述股利分配已于2017年8月实施完毕。
捷佳伟创表示,此前几年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资金需求较大,为降低融资成本未进行利润分配,所留存的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