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引导、村级发展、贫困户参与、政策扶持、企业援建、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坚持“贫困村统筹、贫困户受益”的原则,投资85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完成1座120KW村村联建光伏电站、17座60KW村级独立光伏电站、60户3KW户用光伏电站建设,总计1260KW。另外,该县积极与企业联系,引导企业履行社会扶贫责任。黄山东安新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县20户“三无”贫困户捐赠建设20座3KW户用合计60KW的光伏电站。
为解决不少山区贫困村山多地少的矛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该县扶贫办在广泛征求有关乡镇、村意见的基础上,实行最具优势的建设管理模式。积极与存量滩涂地规模较大的非贫困村海阳镇新塘村联系接洽,17个实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村分别与新塘村达成合作协议,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年租金为4000元。既解决了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瓶颈,又为非贫困村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实现“共赢”。
在具体建设过程中,该县靶向施策,采用最灵活的建设模式。全县光伏扶贫项目主要有村村联建(璜尖乡璜尖村、徐家村)、集中建设村级独立受益(璜尖乡清溪村、源芳乡芳田村等17个贫困村)、集中建设受益到户(20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全县20户“三无”贫困人口以及20户东安公司捐助援建项目),截至4月底,60座户用光伏电站已累计发电5.49万千瓦时,累计收益4.67万元,户均增收约778元。全面解决了贫困村村集体薄弱、“三无”贫困户无稳定收益等问题。
据该县扶贫办主要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结合实际,做好“光伏扶贫+就业扶贫”文章,在将光伏收益向无劳动能力、年老体弱等无收入群体倾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设置辅助性工作岗位,发放工作补贴,增加贫困人口受益,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责任编辑:文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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