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湖州源浔4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招标编号:006018Z-01-01-D03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湖州源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湖州源浔4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4、工程概况:
A、本工程为湖州源浔4兆瓦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量4MWp。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所有
光伏发电系统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所有内容组成一个包进行招标。
B、本项目的业主为湖州源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业主方的项目负责人。
C、本招标文件不得被认为是部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承包商应提供所有业主未提及的必要元器件、附件、设备和材料等,并一一列出。
D、技术文件、设计资料、工程计划、货物需求等仅对本合同的一些特定特征作了说明,并非涵盖所有细节。承包商应提供光伏发电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全部设备,并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招标控制单价为:5.5元/W。
5、招标内容:
承包商负责选取及确定实施企业、负责企业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前期准备、工程踏勘、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全过程项目建设,采用EPC(工程建设总承包)形式开展本项目建设。
本工程承包商的供货范围:每个企业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光伏方阵基础、光伏方阵到发电系统并网点的全部设备、材料,包括所有基础、结构、设备、支架、电缆、连接附件的采购、运输到场、保管等,并对此负完全责任
6、对投标人(包括联营体)的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6.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企业资质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3但并网接入系统部分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国家电力行业认可的施工资质。
6.4必须具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5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6.6投标人须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没有与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
6.8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质。
6.9近3年内作为总承包商(证明文件为能反映投标人满足专业经验要求的内容部分及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承担了4MWp(及以上)
光伏电站的建设任务。
6.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800元,标书售后不退。
8、报名/购买招标文件:2018年3月27 日至 2018年4月2 日(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每天上午 9:00至11:30 ,下午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技术部分、商务评审、价格评审。
9、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现场——
(1)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加盖公章。
(4)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还需提供双方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