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官网消息,近期,南方能源监管局对群众反映的广东某供电企业对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设置障碍,擅自对外要求工程设计单位应具备“新能源资质”的问题,迅速受理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查实,广东某供电企业存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不规范、在审核设计单位资质环节设置障碍的问题。一是该供电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未统一“一个窗口”受理业务,存在体外循环;二是设置障碍擅自增加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要求;三是未执行国家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需要取得“电网接入意见”的规定,仍要求业主在向发改部门备案前来文征询其意见并取得复函。
鉴于以上问题,南方能源监管局立即责成该供电企业进行整改,要求其高度重视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鼓励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发电政策精神,严格执行《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及办理时限,明确规定各环节项目业主提交的材料并采取便民的方式统一对外公开。
同时,责令该供电企业立即整改包括投诉所涉及的已提出接入系统报告的多个项目并网问题,按照要求规范办理有关光伏项目的申请并网业务,举一反三,对业扩报装环节进行全面梳理,不得出现营销系统及档案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真实以及漏记、档案资料不完整等问题,不得出现设置障碍等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
据悉,2017年以来,南方能源监管局陆续收到群众反映的无法办理或被拖延办理并网,并网手续复杂、供电企业服务不规范,电费结算不及时、补贴标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其中10至12月收到反映问题较多,涉及广东清远、东莞,广西桂林、河池,海南东方等地。通过现场调查了解核实,南方能源监管局责令有关供电企业整改违反政策制度规定、服务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供电企业统一标准、加强信息公开,督促及时结算电费并对补贴政策等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断提高供电企业人员业务素质及服务水平。另外对光伏项目备案制度、所在建筑物、场地等合法性认定等地方政策执行方面,及时移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确保国家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政策要求,密切跟踪企业的整改情况,深入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监管,服务好新能源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