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以来引发光伏业的大讨论,各位光伏大咖纷纷解读新政,可谓百家争鸣。以下是昱辉阳光董事长李仙寿对于此次新政的个人解读,仅供参考。
解读之一
第一直觉就是补贴要降了,2020补贴退出,可以理解为现在0.42的补贴每年降低1/3,即18年0.28,19年0.14,20年0,对应的电站造价从现在的5.50/W降低到18年的4.50,19年的4.0,和20年的3.5/W,考虑技术进步(每年效率提高5%,很难实现),电站成本下降0.25/年,粗略计算,18年全行业在中国市场挤出利润(5.50-4.50-0.25)=0.75,保守按照40GW计算,则18年全年损失利润0.75*40GW=300亿,同理,19年损失利润(4.5-4.0-0.25)*40GW=100亿,20年(4.0-3.5-0.25)*40GW=100亿。考虑到海外市场由于中国竞争加剧,同样会产生组件价格下跌,海外损失也可以参展国内市场计算,这样整个行业在18年损失利润0.75*100GW=750亿,19年0.25*100GW=250亿,2020年损失0.25*100GW=250亿!
这是光伏行业最终按照国家补贴进行反向定价原理推导的结论!制造业未来三年不会乐观,特别是规模较大的企业和近两连利润丰厚的多晶硅环节,首当其冲,中小企业由于积极参与离散的分布式市场,反而影响较小!经过这三年的洗礼后,2021年进入配电侧平价时代,没有了补贴也就没有了补贴下降,产品价格只受供需状况影响,市场自行调节,市场会变得平稳!这是长期利好!
解读之二
补贴下降会导致组件价格下跌,这是毫无疑问的,对那些持有固定PPA的下游企业是重大利好,因为电站建设成本下降而PPA没有下降,项目IRR会上升。短期而言,补贴下降,导致更多上游企业抢占电站资源,下游竞争加剧,电站成本也不会如上篇论述那样就能够快速达到4.5/4.0/3.5,上下游拉锯战,电站收益也会受到影响,但远远没有上游这么惨烈!分布式能源是新电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新电改”,新电改的核心思想就是电网仅收过网费,供电端和售电端全放开,虽然过去几年,尝试了“直购电”政策,以四川为例,水电厂与电力大客户签订直购电合同,电网收取“过网费”,水电收购价0.19,过网费0.21,理论上用户可以拿到0.40的价格,实际上电网巧立明目,收取的过网费远远高于0.21,用户拿到的直购电价格仅仅比电网目录电价低0.02-0.03,只是象征性地给大客户优惠一点,浙江、江苏的直购电方案也是如此,可以说,直购电试点是失败的,也宣告了中国政府的第二轮电改失败了!
从最近的国家发改委的文件中,虽然没有强调电改政策,但从字里行间,能感受到新电改的力度,鼓励分布式,实施过网售电,过网费要透明…正如我前面论述到的,实施分布式大计就是新电改,利用分布式能源蚕食电力用户市场,放开限制,实现互联互通,到那时电网再也无法控制电力市场,彻底丧失定价权,这就是这一届政府的电改良方!而地面电站会加剧能源过剩,西部远距离输电没有经济性,东部土地资源匮乏,这不是发展方向!
解读之三
我们一起恶补电力知识,大电网是由很密密麻麻的中低压配电网(0.4/10/35KV)、高压输电网(110/220KV)、超高压跨区输电网(330/500/750KV)和特高压跨区输电网(1000KV/800KV直流)组成,不同电压等级用途不一样。如果我们将太阳能电站建在新疆,由于本地没有消纳能力,太阳能电力只能通过升压(35KV转330)经过宁夏330枢纽站转送到河南境内(这是电力需求大省,假如太阳能发电企业找到了河南境内的售电客户),线路长度超过3000KM,再通过郑州的220配送各个电力用户,一般电力用户等级为10KV,那么,电网应该如何计算过网费呢?35-330-220-110(35)-10,也就是必须经过5级变压,数千公里的输送,中间的铜损(线路损耗)、铁损(变压器损耗)…无法计算,就算全部售电收入都给了电网,电网也不愿意干,这就是新疆虽然有很便宜的电,早几年也不敢大建火电厂,因为没有经济性。
前几年,欧洲某公司突发奇想,在北非沙漠建一个大型太阳能电站,向欧洲供电,不就是解决了欧洲的用电了吗?不要受俄罗斯的“气”,实际上从经济上是无法实现的!早几年前,我就不看好西部太阳能电站,在中国这种荒唐的事情是经常会发生的!以此类推,所有的西部、北部的集中式电站都是不靠谱的,而那些大规模扩产的企业已经丧失了理智,而每年吹出几百GW需求的分析师是别有用心的!近两年,很多聪明的公司开始转战东部电站,虽然发电效率远远低于西部,但可以就近消纳,输送距离短,将来收取的过网费也相对较低 !所以太阳能一定是一种就近消纳的一种补充能源,受电网容量和调峰能力的限制,短期内无法大规模发展,大家不要盲目乐观!